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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黑社会?——成立业委会仍是天大的难事

(2009-10-12 21:42:13)
标签:

房产

业委会

物业管理

黑社会

民主自治

                        谁是黑社会?

——成立业委会仍是天大的难事

                               彭澎

 

最近几天,有“中国第一网络公民”之称的王拥军(网名“厦门浪”)再三以生命受威胁为由向社会呼救!《南方都市报》108日全版报道,引起争议。

大约事件如下:王等人自发成立业委会,发起了扫楼运动,所有业委会筹备组成员都有业委签名支持。但就在业委会成立已成定局之时,王的家门口早晨发现带血死鸡,并被三条大汉跟踪。事情见报后,这帮人反而变本加厉,把王家的门锁也用铁丝堵住了,并派发传单假借业主名义攻击王本人,调拨业主关系。

没想到,沉寂几年的业委会之争有重出江湖!大家都在争论房价是否见项之时,人们似乎也忽略了楼盘的管理仍是一个问题。

我在鼓励王拥军为最基层的民主自治事业努力抗争之余,也向他询问:在这件事情中,到底谁是黑社会?听者有说是开发商,有说是物业公司。其实,谁最怕成立业委会,谁就有最大嫌疑!

透过此次事件,我们不得不深思: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是否应该由政府来主导?

反对者肯定认为,这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政府不应干预。其实,居委会按照有关条例规定也是社区的自治组织,但不也由政府派出机构街道来主持成立,一样也运作良好。在中国,基层是缺乏民主的草根的,必须由政府来培植;否则,基层民主的实现将是十分漫长的,而且将是充满了血与火的,黑社会必将猖獗一时。因为,哪里有利益而其政府又缺位,哪里就最有可能出现黑社会,除非民主自治有法可依、有体制机制保障。

从现实中的业委会来看,最好的情形是开发商注重形象、有持续发展的理念、比较关心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由开发商管理;次好的情形是开发商管理的物业公司被业主驱离、自发成立的业委会很强势、不好的物业公司随时可能被撤换、但开发商不配合或已经走鬼;较差的情形是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或决心成立业委会的业主之间正在进行利益博弈,在这一进程中,如没有政府机构介入,有关方面就可能出“黑社会之招”,如王拥军面对的带血死鸡、门锁被堵、人被跟踪、大量传单等等。

关键是王拥军能否拿起法律武器来,有能够得到司法机关的快捷处理,成功后又能得到利益的补偿。否则,谁也不愿去为此劳神,这就是黑社会看中的王拥军等的一点死穴!

如果政府、法律都缺位,王拥军等用什么去反抗黑社会呢?我们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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