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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CBA硝烟 |
就在新赛季快要开打的时候,辽宁男篮与郭艾伦的续约谈判陷入了僵局之中。昨天俱乐部总经理严晓明电话联系郭艾伦,但后者以在外地休息,调整为借口搁置了谈判。
事情的发展很难预料,劳资双方有可能谈得拢,也有可能最后谈不拢,郭艾伦若是坚持己见,新赛季有可能出现没球打的情况,这对于志在夺四冠的马布里或许偷着乐了。
作为球员特别是体制内的球员与俱乐部谈判实际是处于弱势地位。郭艾伦之所以躲猫猫实际是对俱乐部的做法表示不满和抗争,在郭艾伦看来,俱乐部对自己太缺诚意了。其实亚锦赛不是阻碍和拖延签约的主要原因,如果辽篮真的重视郭艾伦,或是非签不可,他们一定像北京袁超那样提着公文包飞到长沙与郭艾伦谈判,尽早把事情定下来。
可是郭艾伦与李根不同,前者在辽篮的眼里是可有可没的(尽管郭艾伦在亚锦赛表现技惊四座)辽宁队人才济济,特别是控卫更是扎堆,包括哈德森在内有四名控卫,缺了郭艾伦真的不是大事儿,所以辽宁俱乐部在谈判之中总是不着急,拖着谈,逼你郭艾伦就范,大不了新赛季就缺了你也不碍事。
郭艾伦与球队的续约问题上有两点谈不拢,一是续约年限,一是合同保障性。郭艾伦要求签的是保障性合同,即使是因为受伤没球打也要拿到合约中的年新。但是辽篮不同意,只同意签定非保障性合同,如果郭艾伦受伤了打不了比赛只能拿合同60%的工资。辽宁俱乐部的这一做法其实既不近人情,也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
即便西方国家是资本主义社会,但人家俱乐部与球员签定的合同大多是保障性合同,一般主力都是保障性合同,除非个别的替补才是非保障性合同。但别忘记了即使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但还不忘帖着社会主义的标签。那么社会主义制度的我们更应该近人情,郭艾伦的能力就是主力队员的水准,你不给他签保障司性合同就是一种不尊重,不近人情,别把大侄子当替补来对待,这样我大侄就有意见了,与你辽篮玩起躲猫猫也就是自然的事了。
我不知道CBA对主力球员签非保障性合同,受伤打不了比赛只能拿合同60%的工资,到底只是辽宁队的个别现象还是CBA球队的普遍做法。无论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做法,实际都是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规。我国劳动法规定,上班期间受伤就是工伤,现在对工伤的条件更放宽。工伤就得按劳动法来处理,单位除了支付医疗费之外,工资照发而且是100%发放,岂有只能发放60%的道理?
各部门各单位虽然可以制定自己的劳动管理条例或规定,但总的原则不能违反《劳动法》,你辽篮活在中国,就得按照中国的法规来办事,球员打比赛受伤就得按工伤来处置,就得100%发放工资。我们弄不明白,难道郭艾伦打球不是上班?难道辽宁俱乐部不属于企业性质和行为?全国大大小小的私企都执行了劳动法,辽宁俱乐部有什么理由对抗劳动法?
别拿什么绩效工资来扯淡,无论实行什么样的分配形式都得遵守劳动法规。恐怕辽篮不是孤立的现象,其他俱乐部特别是体制内的球队都会出现违反劳动法的现象。辽篮没有资格违反劳动法,违反了就要受处罚,就要禁止,劳动执法部门应该干预辽宁俱乐部,中国篮协应该干预和监管辽宁俱乐部,决不允许这种损害球员利益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存在。这是事关CBA能否健康发展的大事,有关部门决不能放手不管,而要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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