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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与“剽窃”
“偷”与“剽窃”不同。“偷”是改作和创造,是将别人的材料消化后又酿出了新的东西,犹如蜜蜂把花粉取回来之后,把它酿成了“蜜”一样;或内容相同,但已改用了新的形式,叫作旧瓶装新酒,瓶子是相同的,但里边的“酒”已不同了。既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也有自己的汗水,用意和主旨都不同了,应该不算是“剽窃”的。而“剽窃”,则是抄袭,搬字过纸,是掠夺和占有,是坐享其成。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偷”。把唐诗读熟了,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融会贯通,犹如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其言像出于自己的口,其意像出于自己的心”,把别人的东西打碎后,又组成了自己的东西。这叫“熟能生巧”。也是一种创造,也叫“偷”。这样作出来的“诗”,也叫“偷诗”。
据《大唐新语》记载,李义府有诗曰:“镂月成歌扇,裁云作舞衣。自怜回雪影,好取洛川归。” 唐人张怀庆则改作:“生情镂月成歌扇,出意裁云作舞衣。明镜自怜回雪影,时来好取洛川归。”在人家的诗的基础上加了8个字,变成了自己的诗。“偷”来别人的东西,加以改作,变成了自己的东西。但没有人说他是“剽窃”。
唐朝诗人王勃写《滕王阁序》,其中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句,认为是绝妙的佳句,很是自鸣得意,死了还在湖上闹鬼,兴风作浪,以叫世人记得他是这一佳句的作者。其实他这一诗句,也是“偷”了前人的诗句而作成的。北周文学家瘐信的《马射赋》有“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大春旗一色”的诗句,南朝齐人王俭的《褚渊碑文》有“风仪与秋月齐明,音徽与春云等润”的诗句,都是他作这诗句的基础。其实他这句诗,也并非好到无可挑剔,后来有人把诗句中的“与”和“共”删掉了,使诗句变得更精炼,更好,使他再也不敢在湖面闹鬼了。不过这也是“偷诗”的例子。
这是“偷”的一种形式,还有另一种形式。“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诗是家喻户晓的。有人采用了不同的标点方式,使它变成了一首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又有人用不同的标点使它变成了一则精巧的戏剧小品:“〔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还有人觉得其诗不够精炼,把每句开头两字都删去了,压缩成五绝:“时节雨纷纷,行人欲断魂;酒家何处有?遥指杏花村。”改者的理由是:认为“雨纷纷”已说明时间是在“清明”;“行人”当然是在路上,这是不用说的;已有一个问号,因此“借问”也是多余的;最后一句,只要有人指明是“杏花村”就够了,不需交代是什么身份,管他是不是“牧童”。至于改得好不好,或其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姑且不论,反正他也是在“偷”诗。改此诗的还有一个故事。明朝末年,有个地方官员,认为“明亡”已定,一心想降“清”。他的侄子是一个秀才,颇有骨气,在一次宴会上,举杯向叔父劝酒时,念《清明》诗道:清明时节两分分……”他的叔父说:“你念错了。是‘雨纷纷’,不是‘两分分’。”他的侄子却说:“没有错。应是‘清’和‘明’两分分。叔叔,我们要尽‘盅’(忠)啊!”这有意的错念,含意双关,使他的叔叔感到满脸羞愧。但这也是在“偷”改别人的诗。却改得十分巧妙,而且含意深刻。
艺海拾贝,东捡一句西捡一句,取其精华,然后精心安排,上下贯通,使其浑然一体,无懈可击,成了一篇精彩的佳作,也不应说它是“剽窃”。曾有人用许许多多的电影名称,都加上了书名号,其中再无添一字,组成了一篇绝妙的文章,真是一种高明的创作,有谁说它是“剽窃”!可惜记着其文的笔记本不知掉在何处,无法再展现其文了。
其实,脍灸人口的《增广昔时贤文》,都是从许多名篇佳作中捡来的格言、警句组成的。还有很精彩,很值得一读的古书《明心宝鉴》也是如此。
“偷”是一种在继承基础上的创造,不学习别人的东西,不熟悉别人的东西,就不会有继承,也绝不会“偷”。“偷”与“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偷一个人的主意是剽窃,偷很多人的主意则是研究。这是偷与剽窃的关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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