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过人身保险的人都会知道,保单里有一项受益人的填写栏.这里的受益人就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的受益者.对于这栏的填写有讲究.
身故保险金的领取有保险受益与法定继承两种形式.
保险受益是由被保险人(或未成年监护人)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将保险金做为财产赠与受益人,其他非受益人无权处分或分割.法定继承是指保险单上没有明确指明保险金收益人,而是将保险金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所以,受益人的填写和规划很重要,这将决定保险金如何支付、如何安排的问题。尽早规划受益人,既可以避免保险金的继承纠纷,也可以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不必用于偿还债务并可免征遗产税。
下面说两个案例让大家了解:
一、张先生因心脏疾病不幸去世,生前有一份终身险保单。当时购买的基本保额是10万。按照合同约定,重大疾病赔付20万,身故保险金30万,如有重疾赔付须扣除已赔付的。这里张先生因心脏病已获赔付20万用于治疗,剩下10万身故保险金。保单上受益人是其未成年的儿子。钱刚被其老婆拿到手,其生前生意关系人赵某找上门来索要张先生生前所欠债务8万多,要求用保险金来还债。
对于本案,依照目前法律规定,保单已明确受益人,一旦事故发生,被指定的收益人将取得保险金,这是被保险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与,属于其生前已处分的财产,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生前债务。
二、五年前甲某单身时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10万终身寿险,并每年投保30万的意外险,保险合同上受益人均为法定。不久前甲某因意外交通事故而死亡。保险公司认定属于保险责任,准备支付40万的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甲某的新婚不久的妻子和甲某的母亲产生分歧。甲母认为其子投保时尚属单身,填写“法定”本意是以母亲做为受益人,而甲妻认为自己才是事故时的法定继承人。后诉诸官司,法院判决,甲某的“法定”受益人属于不确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其遗产来继承,由其妻和母按《继承法》等额分割。
几点小提示:
1、受益人能指定最好指定,理赔时稍微简单些。
2、受益人是随时可以变更的而且操作简单。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须经 被保险人同意。
3、身故保险金是份责任和爱心的双重体现,尤其是责任,填写时要理性。对于已婚人士,要结合实际条件既要考虑自己小家庭也要考虑父母。尤其那些新婚夫妻或准夫妻在投保时更应注意到这点.
(转自好友深圳蓝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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