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寓言:活熊取胆之狗说熊事

(2012-03-17 02:00:58)
标签:

活熊取胆

野生动物

家畜家禽

偷换概念

动物保护

杂谈

分类: 社会与法制

今年“两会”期间,对“活熊取胆”两个截然相反的提案,引发争论。本文标题无误,不是狗熊说事,某某说事,而是狗非要说熊的事,还很有点摇头摆尾的样子!

                                                   ——题记 

一只属熊科哺乳动物的狗熊,又称黑熊,做手术造引流管后被关进笼子,天天引流取胆汁,因痛苦“情绪发泄”发出声声嚎叫。

就在一个以养熊取胆而发了大财的人办企业申请上市遭到民众阻击之时,同为哺乳动物的一只犬科的狗,因得宠于人,便有了人模狗样的犬吠:给活熊取胆时,看起来它们狗熊并无痛感,甚至还挺舒服。这就如同人类宠爱我给我梳妆打扮一样嘛。当然,狗看到给熊取胆汁的残忍,也是在强作笑颜,其实早吓破狗胆!

狗与狗熊,虽一字之差,但狗并非是熊,它怎么能“体验到”被取胆后还很“舒服”的感觉?要知道,活熊取胆并非养牛挤奶,它需要把管子插入活熊的胆囊中,如何会不难受和痛苦?活熊胆汁是熊身体内保持生命平衡健康所需的肌体物质,并非如牛奶般系母牛的“分泌物”!原来,狗仗人势,就是要学会跟着主人说话,不管这主人是不是在放狗屁。

【画外音】1996年林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养熊场必须使用无管引流,但这种所谓的先进技术并未使熊减少痛苦。熊的腹壁这个开放性的创口极易感染和发生皮肤溃疡。援引亚洲动物基金会发布的统计,此前解救的被“无管引流”的黑熊,绝大多数都患有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等病症。其中,22%的熊患有胆结石,99%的无管引流熊患有胆囊炎而在被解救但已经死亡的121头黑熊中,有高达35%的是死于肝癌

更有甚者,是这样替人类出谋划策的:你们人类保护、繁衍我们动物是为了什么?仅仅保护而不去利用它,是没有价值的!动物对人类一定要做出较大贡献,这样才能体现咱们的价值!这样的狗言狗语,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可惜,人类也不是那善待犬类的主儿,不乏杀狗取皮食肉者。人中出汉奸,人称狗腿子。熊要懂狗语,非一口咬死这些向人摇头乞怜的狗腿子们。

【画外音】无独有偶,今年全国的两会上,以中医药界为主的三十余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要求“正确对待养熊取胆,保护中医药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政协委员冯骥才、贾宝兰、韩美林提交的“严禁活熊取胆”的相关提案分庭抗礼。

有时候,狗叫起来真是喋喋不休:先拿我来说吧,如今我们犬类或者被主人当做宠物养在深闺,身价不菲;或者替主人看家护院,帮主人四处围猎,分一杯羹。有人不让养熊取胆,那么,为什么人类还要屠宰猪牛羊鸡鸭鹅,还要吃鸡鸭鹅猪牛羊肉啊?当狗胆包天胡说八道时,连许多善良的人都会被它迷惑一时!

【画外音】狗在偷换概念,众所周知,动物有家养与野生之分。如今,狗已经是家养的动物。畜牧业养殖的猪牛羊叫家畜;鸡鸭鹅则属于家禽类,它们都已不属于野生动物的范畴,而狗熊则是全世界公认的野生动物,是必须受到保护的。狗熊在我国属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狗所举的如鸡鸭鹅、猪牛羊狗兔则不属于该法的保护范围。畜牧养殖的动物与被保护的野生动物,其用途与价值体现是截然不同的!有中国医药大学的教授级全国政协委员把野生动物与家畜家禽混为一谈的诡辩论,难以服众。

效忠主人的狗说,听主人讲熊胆汁苦寒,具清热解毒、平肝明目、杀虫止血作用,可用于治疗黄疸、痢疾、惊厥、目赤、痔疮等人类疾病,是利肝保胆、药食两用的佳品。好多“药”都是以熊胆为原料,不仅有内服的熊胆川贝口服液、熊胆胶囊、金熊胆酒,熊胆三七酒、熊胆枸杞酒和金熊胆饮料,还有外用的熊胆眼膏、熊胆跌打膏等。如果禁止活熊取胆,150多种中药不就绝迹了吗?总不能看着人在受病痛折磨,而狗熊却逍遥自在啊。

画外音】一方面,现代医学研究证明,熊胆汁的功效很普通,所治疾病也都很常见,完全可以用其他药物替代,如同用人工麝香替代天然麝香,合成胰岛素可以替代人胰岛素。另一方面,虽然那家拟上市公司的产品有两款非处方药,但更多的产品则是涉嫌违法的无任何保健品批准字号的各种熊胆保健品。因为,按国家规定,熊胆不可以用于保健品。熊胆粉倘若只是用于治病救人,或许还可以容忍,不过,倘若大量熊胆粉都被制成保健品、酒、茶,制成了昂贵的礼品,那么,活取熊胆存在的理由何在?!

也有那么一只良心尚存的狗,则佐证了狗熊的不幸遭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跟随主人从东北到华北,疯狂地四处捕捉狗熊,主人说是因为朝鲜人发明了“活熊取胆”术,一时间大批憨态可掬的野生狗熊特别是幼仔被人类捕获。更惨不忍睹的是,要捕获幼仔恐怕还得杀死熊妈妈,这些被捕获的不幸的狗熊又有许多死于引流手术感染或饲养不当,而侥幸存活下来的则被迫受尽痛苦折磨,在痛苦中耗尽生命,直到最终悲惨死去。很多熊不堪忍受被折磨的痛苦而自己剖开肚子,选择了自杀!根据国外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就算是让我们狗钻火圈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上演此类节目的马戏团都要处以罚款。活熊取胆这样残忍地虐待狗熊,我们虽然是狗,却也于心不忍啊!

【画外音】 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其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由国家有关部门予以严格限制,直至全部禁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