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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宽容异化成了纵容

(2016-05-07 10:19:56)
前不久,一个出去顶岗实习的学生突然回来了。
本该在工厂里流水线上上班的他,却出现在校园里,让我很自然的想起来要问他缘由。当班主任,面对自己的亲学生,总有几分心心相惜的意味。
“被工厂开除了。”在办公室里,没等我怎么问,他就很坦白的告诉了我原因。“就是因为要去就医,迟到了几分钟……”
真没想到原因竟然是这样。不管是在工厂里,还是在学校里,开除都应该有着相同的意思。在学校里遇到学生有正常理由耽误了几分钟,一般都是直接让学生进教室,但是换成了工厂怎么就是直接开除了呢?
学生见我有些吃惊,忙给我解释说,“工厂里流水线上,每个人都要负责一个工序,如果你迟到了,整个流水线就得等你,或者是找人替你……”
原来如此。
但是作为一个班主任,特别是把学生迟到等小违纪能以宽容之心原谅他们成为了习惯性的选择的老师,透过这位学生的经历,让我不由自主的反思:面对学生的小违纪,我习惯性的选择宽容的做法到底是宽容还是纵容?
老师能够原谅的事情老板不原谅,这是发生在我学生身上的残酷现实!
或许,从一个教育者的角度看,学生就是在不断的试错中成长,我们需要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而从老板的角度看,社会充斥着残酷的竞争,自然处处选择了严要求高标准。
这似乎是为我的宽容找到了理由。
但是,总觉得这是借口, 我还是应该为这个学生的开除负一定的责任的。试想,当初他在学校的时候,如果我严苛一些,他一有迟到的行为,我就严厉的批评他,他如今还会被工厂开除吗?说到底,当初我自以为是的宽容,其实还是有些纵容的成分。宽容与纵容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义却大不相同。在他迟到的时候,给他一次机会是宽容,但当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迟到,还是同样的错误,难道还是宽容吗?
思来想去,我立马纠正了错误。我在班上制定了一条叫做“事不过三”的班规。意思是,对班内学生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违纪,比如迟到、上课说话等等,在一个月内(连续的30天内)如果累计超过三次(包含三次)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学生第一次违纪发生的时候,老师了解没有特殊原因之后,免于处罚,但是在第二次违纪的时候,虽然学生可以免于处罚,但是会接收到老师的警告,这个时候,如果这名学生及时警醒,不再继续犯这种小错误,如果他不听老师的口头警告,继续犯这种小错误,对不起,处罚就会马上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我给学生解释,我们的“事不过三”班规,并不意味着允许每个孩子们都可以在一个月(连续的30天内)有两次小的违纪。作为一个学生,应该追求不犯错误。而我们班的“事不过三”的班规,是给那些身上有坏习惯的同学准备的。对那些身上有坏习惯的同学而言,要想做到不犯错误,还是非常有困难。因此,“事不过三”,主要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意在给这些容易违纪的同学一个努力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去努力,逐渐的不违纪,向优秀的标准逐渐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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