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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是否特长和爱好不分?

(2011-05-26 01:16:59)
标签:

少儿

广州

教育部

体育运动

艺术教育

四眼先生

教育

高考制度

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新华网(广州) )

这虽然是一个创造奇迹的年代,但读完这段消息,我开始怀疑我是否进了时空隧道,到了“人有多大的胆,地就有多大产”的年代。泱泱大国教育部竟然发文规定:“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确雷倒众生!

啥玩意儿叫“特长”呢?

我想,所谓的特,一定是异于常人,相对独特的素质。真正的特长,必是在灵性(天赋)的基础上,自身感兴趣、持续投入,以时间和汗水打磨出来的。而绝对不是教育部规定的这样:本身不够长,却通过行政命令把它拉长,拉成“特长”吧!

因此,批量化的培养特长是不现实的。我真担心教育部这样无视特长的稀有,要求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承担培养孩子们“特长”的重任,最终是否会不了了之抑或强行推进,逼疯一线教师和学生。

不过,笔者倒是觉得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对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感兴趣,是切实可行的。从学生的终身发展来看,是需要的,从当前基础教育的实际来看,也是非常急需的。

所以,我猜想教育部肯定是搞错了,也许是把兴趣爱好,说成了特长。也就是说,教育部是想通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培养孩子对体育运动和艺术兴趣吧!

这个有“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个目的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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