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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对《易经》的影响

(2012-08-15 13: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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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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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哲学思想
孔圣人对《易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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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对《易经》的影响
孔圣人对《易经》的影响
    有关孔子对天的解释,在中国文化史上意味着一次根本性的转向,孔子本人也因此成为中国哲学“天人合一论”的奠基人之一(还有道家老子)。这个转向之所以通过他对《周易》的解读而实现,是因为在儒家经典中,只有《周易》是直接讨论“天人之际”的问题的。孔子自称“述而不作,好古敏以求之”,其实,他正是“以述为作”(冯友兰语),从而奠定了中国早期解释学的基本原则。孔子不是离开早期的经典文本,无凭无据地自由创作,而是通过“述”的方式表达他的理解,“述”本身就是一种“解释”。所谓“敏以求之”的“求”,就是寻求意义的解答,它是不能离开解释者的知识背景和“成见”的。对于这一点,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周易》虽然是占筮之书,无论大事小事都要通过“筮占”求得解决。但是,其中已经透露出西周以来“以德辅天”以及关于自然现象的描述。比如乾卦之爻辞,以龙为象,从“潜龙”到“亢龙”,实际上是用类比的方法叙述人与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及其关系的。而九五爻的“飞龙在天”之“天”,无疑是指自然界的天空,与天神不是同一概念。孔子是带着自己的理解解读《易经》的,而他的解读反过来又成为新的理解。

那么,“天”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实际上孔子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第十九章》)这是对天的意义的最明确也是最重要的表述。近现代学者对这句话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如冯友兰先生认为,这句话“含有能言而不言之意”(《三松堂全集》第二卷P304、第八卷P149),意思是天是最高主宰。郭沫若认为,“孔子心目中的天只是自然,或自然界中的理法”(《青铜时代·先秦天道观之发展》),意思是天不能言。按照我的理解,孔子所说的天,既不是能言而不言的最高神,也不是纯粹物理的自然界,而是以“行”与“生”为言说的有生命的自然界,生命创造就是天的最本质的意义所在。因此,天虽然是自然界,却以其生命创造向人们言说,因而具有神圣性。人类不仅应当倾听自然界的言说,而且应当按照天的言说去行动、去生活。乾卦《彖传》所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以及《大象》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对天的意义以及天人关系的进一步解释。这是完全符合孔子思想的。

司马迁说,孔子“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史记·孔子世家》),这是孔子“作《易》”(即《易传》)的最早说法。说孔子“作《易》,未必是事实;但是,孔子的学说对《易传》发生了重大影响,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易传》作者非一人,他们在创作时有许多新的发挥,这都是符合事实的,但是,他们都受到孔子学说的影响,其立论方式虽有不同,但都是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即“天人之际”的问题展开论述,这也是事实。

解“易”者提出“易”有三义之说,即“易”有变易、不易、简易三种含义。这种说法由来已久,是符合《易传》精神的。《系辞下》说:“《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意思是,《周易》没有固定的法则,只是以变化为其道,这显然是讲“变易”。这样的论述,在《易传》的“十翼”中,处处皆是,不必细述。《系辞上》又说:“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乾坤二卦是《周易》的基础,代表天地、阴阳。世界上的一切现象皆由此而来,一切变化皆由此而起,这就是“简易”,也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同上)。“易道”虽然变化不居,且皆以天地、阴阳之相互作用为其基础,但其中又有恒久不变之道,即所谓“不易”。这所谓“不易”之道,贯穿于变化之中,它又是指什么呢?有人说,在《周易》中,没有不变之道,只有“变化”是不变的。这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并未说明“易道”的内在精神。

“易道”的内在精神不是别的,就是“生道”或“生生之道”。“易”中所表现的阴阳变化,是什么性质的变化呢?这才是需要作出解释的。其实,《易传》已经告诉了我们,其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生命的创造,亦既生命的进化,这才是“易道”的核心所在。因此,《易传》讲了很多道理,但在回答“何者为易”的问题时,它非常明确地说出了“生生之谓易”(《系辞上》)、“天地之其德曰生”(《系辞下》)这样的结论。这是不同寻常的。这一结论正是从孔子关于天以“生”为言说的学说中发展出来的。再回过头来,看看孔子所说的“五十以学易”以及“五十而知天命”,其意义就更加明显了,其重要性也就更加清楚了。

这说明,孔子的学说不仅是讲“人道”,而且是讲“天道”,更确切的说,是讲“天人合一”之道。天人之所以合一的关键,就在一个“生”字上。孔子哲学从根本上是生命哲学,《易传》哲学从根本上说也是生命哲学。它同西方的自然哲学、本体论哲学确实不同,它是从生命现象及其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基点上理解人与自然界的。这里所说的“生”,不仅仅是生物学上的生,它同时包含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即人的德性和道德价值的内容,这一点在《易传》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之所以提出“生命进化”的问题,其中便包含着道德进化的内容。《系辞下》说:“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这是讲生命进化的。天地自然界是生命的根源,阴阳是生命的基本要素。自然界在创造生命的同时,还有价值的“生成”,这一点最为重要。天地以“生”为“大德”,这个“生”是有价值意义的,其实现则在人。这就是“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系辞上》)。“善”说明自然界的生命创造的目的性,“继”此目的而生者为善,但真正实现出来,变成人的内在德性,则在于人。成就德性,在人自己,这正是人的主体性之所在。但这决不是与自然界处于二元对立之中的独断的主体性,而是与天地自然界有内在统一性的主体性,它是以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天德”、“善”)为前提的。这种主体性丝毫没有抹杀人的地位与作用,只是将人置于一个适当的地位。《易传》的“三才之道”,就是讲这种关系的。而人的最高使命或终极目的便是:“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说卦》)“至于命”就是孔子所说的“知天命”,但它是从实践上说的。孔子的学说,都是要见之于“行”的。这里所说的“命”就是从道德性理的价值意义上说的。“至”不是简单的返回到根源处,而是人的真正的创造和实践,这是需要付出努力的。

从《易经》到《易传》,是中国文化的一次自觉。经过这次自觉,《易经》中的宗教神学的成分,大大减少了,代之以人文主义色彩很浓厚的天人之学,但《易传》又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承认其创造生命及其价值的作用和地位,而没有走上人类中心主义的道路。这与孔子的学说是分不开的。孔子是从《易经》到《易传》演进过程中的关键人物,正是通过孔子对《易经》的“解读”,才有《易传》的丰富而又多采的各种学说的出现。无论从那方面说,《易传》都发展了孔子学说,甚至可以说“溢出”了孔子学说,但是孔子为《易传》指出了一条发展的方向和途径,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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