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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发呆,大概物以类聚,人以群居,我也有一群爱发呆的朋友。
他们发呆的方式各不相同:
有位仁兄说,发呆其实就是找个时间和自己在一起,精辟;
有个家伙说,发呆就是呆那儿看看云、看看人、看看风景、倒倒垃圾,这么呆还挺忙;
有一神人说,发呆前要找合适的地段、舒适的位子、还要有恰到好处的阳光,实在是讲究;
最让我佩服的是那个走动着发呆的朋友,她经常在闲逛时发呆,于是买东西不付钱,买块头巾可以把数码相机留在柜台上,而且此功力愈发深厚,已经人车不让,猫狗例外了。
我的发呆比较简单,无非是呆着,或者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或者想东想西,总之就是进入一种忘我状态,只让思想去游荡。
天生喜欢蓝色,天是蓝色的,也不晓得是为什么,反正看到天蓝蓝的就很快乐。可惜广州的天总不是蓝的,于是总找机会去看外面的蓝天,出不去时就到一间叫“蓝色”的小咖啡店,大概那蓝色的墙、蓝色的调调吸引了我。
初夏的下午,街上有风中吹落的叶子沙沙作响,有明亮的有些晃眼的阳光和习惯游荡的人。
脚步是柔软的,太阳和风是柔软的,心情也是柔软的。照例逛到“蓝色”,照例窝在那张靠窗的沙发上,照例要一杯奶茶……
大树下闲着几位老人,讲着从前的经历;顽皮的小孩子路过窗边,冲我做鬼脸;几个刚放学的中学生背着书包走过来,吃着7-11的咖喱鱼蛋,也是我喜欢的。
一杯奶茶下肚,温暖从心底升起,时间也慢慢化开,有些微醉的感觉,像蓝色。
年轻时爱看武侠小说,特别羡慕那些闯荡江湖的侠客。金庸笔下的侠客似乎都很舒服,好像从来就不愁钱愁吃,或者干脆如温瑞安树立的饭王张炭,一口气吃五十六碗白饭还不够,把人惊得忘了要你付饭钱。不过,我梦想中的侠客,不在于飞刀无影踏雪无痕的能耐,而在于如何看待生命,从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中领悟:心存仁厚、挥洒放任,所谓侠骨柔情,必是有热爱生命与生活的柔情,才会在关键时刻露出侠骨,就是洒脱中的豪迈,放下后的柔情。
也喜欢去看看电影,总是在中午12点前去,偌大的电影院只几个人,心自由得可以和放映窗口射出的光一起飞扬。
有人说:看电影是为了体味生活,而旅行则是为了放飞生活。
其实看电影也好、旅行也好,甚至于发呆,都只是个人爱好。有自己的爱好是快乐的,当这种爱好被感知、被理解时尤其快乐。我们每一个人,即使不是真正用脚丈量山水城镇的行者,也都毫无例外是一个人生的旅者,这两种不同含义的旅行,很多时候收获是如此相似。旅行,怀着自在平和的心境与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世界微笑对看,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
1790年,27岁的法国人塞维尔.德.梅伊斯特进行了一次奇特的旅行,然后在杜林一幢公寓顶层一间朴素的卧室里写下一本游记——《我的卧室之旅》。8年后他在夜里又对自己的房间作了一次游荡,写下《卧室夜游》。在梅伊斯特年代,一次环绕南美洲的旅行需要“10匹骡子、30件行李、一名翻译、一只经纬仪、一个六分仪、两架望远镜、一只气压计、一只指南针、一只温度计、西班牙国王的介绍信和一把枪”。而梅伊斯特的旅行只需要“一套粉红色和蓝色相间的睡衣”。看来卧室的有趣程度或许不亚于南美的高山和蝴蝶漫舞的丛林,而从旅行中获取的乐趣,更多的取决于旅行者的心境,而不是旅行的目的地本身。
地球就这么大,但因为思想的千变万化,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甚至天气,总能幻化出不同的精彩,思想让旅行有更多可能,也更有情趣,思想有多深,脚步就可以有多远。
又扯远了,发呆时总没法控制思绪。
阳光懒懒的,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一只猫逆着光摇摇摆摆从对面走来,爬上沙发在我腿边眯起了眼睛。
如果我是一只猫,一定迈着优雅的步子爬上屋顶,打打哈欠,伸伸懒腰。
发呆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