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一超市54 名职工集体维权成功
(2011-09-13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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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间未给职工买任何保险
青阳县一超市54 名职工集体维权成功
2011年09月13日08时18分 来源: 皖江在线-皖江晚报
近日,发生在青阳县持续将近一年的马拉松式的官司一审终于有了结果:54名原青阳世纪华联超市的职工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
事件缘由:
超市拖欠员工保险金
2010年8月26日,网友章兵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爆料:青阳县世纪华联超市一直拖欠员工的养老保险金。该超市54名员工在店长梅XX的号召下,已联名花重金聘请青华律师事务所石金喜律师维权。
然而,54名员工维权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劳动仲裁部门以各种理由搪塞上访的员工,县法院也不予立案。
网友章兵反映说,员工节假日加班,该超市也从未按国家规定补发加班费,员工加班只按每小时2——2.5元计算。据悉,该超市准备以装修的名义将员工全部辞退回家,这样,超市也不需要为这些员工交养老保险了。
该帖子说,超市开业6年多来,一直未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给员工交过一分钱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
超市欲转让
职工遂上访
据了解,世纪华联超市于2004年底落户青阳县,是一家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员工100人左右。2010年8月下旬以来,该超市部分员工得知超市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将要转让的消息,便先后到县人社局和县信访局反映,要求该超市补缴几年来拖欠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同时支付加班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超市和职工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议很大,2010年9月16日,该县劳动仲裁部门对此案进行了仲裁,要求超市补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
案件一审结果:
54名职工胜诉
经仲裁,虽然54名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支持,但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而提起诉讼。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交涉、上访,日前,此案一审已有结果,法院判令用人单位赔偿职工512290.3元,并为职工缴纳工作期间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等,54名职工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
(纪良发、冯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