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翻了下《互联网商规》这本书,书上介绍了摩根士丹利所推崇的互联网商业的几条战略思想。在我从事互联网工作这几年里,总是看见很多公司做的事情都在违背这些思想,所以就把其中我觉得比较重要的一些思想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唯一性法则说的是“要不惜一切代价,避免沦为品类中的第二名”。
互联网上打造品牌与现实世界中打造品牌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在现实世界中,由于传统渠道都会坚持“第二供货渠道”,第二或者第三位品牌总会有其生存空间,例如柯达和富士;耐克和阿迪;联想和方正;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例如,一个商场为了利润最大化,也为了能对供应商进行控制,卖可口可乐的同时也一定会卖百事可乐。
同时,传统的地域性也不会让一家企业垄断这个市场。譬如说,一个再好的超市,也只能覆盖一个城市或者周边几十公里的范围;一份报纸媒体,内容再好,往往也只能覆盖某些地区或者某一类人群。
互联网则不同,互联网公司吸引的用户越多,其平台的价值和粘性就越大,这反过来又会吸引更多的用户。例如,假如你周围的朋友都用QQ,你不用就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多少显得有些不合群;假如你的同学大部分成了校内网的用户,你上占座网就会显得脱离群众。
再者,互联网几乎没有地域限制,也没有人数的限制。用户数的增长并不会带来成本的成比例增长。相反,当你的规模越来越大之后,边际成本只会越来越小。而且,当一个网络平台的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后,这个平台就会成为用户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该平台上良好的用户体验也会对用户进行锁定。其结果,就是“赢家通吃”,少数网站掌握几乎所有的生意,剩下的网站几乎一无所有。这就是唯一性法则。
左右看看国内的互联网公司,赢家通吃的现象比比皆是:搜索百度完全垄断了市场;携程和亿龙同样起步、同样的模式,而现在携程是亿龙市值的几十倍;邮箱也是网易基本垄断了市场;淘宝强大起来之后,ebay就放弃了中国市场。
这个现象对我们而言有什么启示呢?
启示之一就是,假如你发现你的企业已经有强劲的竞争对手,你就应该调整自己的定位,在更细分的市场中处于第一的地位,垄断你的细分市场,在你的细分领域成为领先者。
还有,假如你是新创业,那一定也不能和现有很强大的网站全方位竞争,应该找到更加细分的机会,或者是找到现在强大竞争对手的软肋,树立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需要筹备足够的超越对手的资本,不然只能是头碰血流。
现在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在同一领域中激烈竞争的还有很多,但是,在未来,他们必定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达到行业的唯一性。
首先说门户,以前说三大门户,但是现在网易已经完全转化成为游戏公司了,而网易的主要资产也只是邮箱了,相当于网易已经完全和sina和sohu错位经营了。新浪和搜狐,现在两家竞争已经到白热化,我曾经给他们投放广告,他们考虑的很重要的参数是并不是预算的多寡,而是这些预算是投放在自己网站还是其他竞争对手的网站。
再说以图书为主的B2C网站。当当网和卓越强大后,基本没有再兴起大规模的图书零售网站。而他们两家的竞争已经非常白热化,都在针对最大的网上图书商城,而且他们之间的价格站已经成焦灼状态,90%的图书价格就差1角钱,价格战已经让双方的毛利下降到20%之内,盈利之日显得遥遥无期。我预测,在未来2年内,二者之间必将发生大的并购,或者是其中一家战略发生大的转型而进行战略错位,或者是一家战略发生失误而退出市场。
唯一性法则同时也告诉我们,互联网的竞争是非常残酷的,要么是第一,要么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