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物出境限制名单所带来的影响
(2023-05-30 16: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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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文物出入境书画作品季涛 |
分类: 艺术品市场 |
日前,国家文物局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防止近现代珍贵文物流失,完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体系,发布了《关于颁布1911年后已故书画等8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单的通知》。在通知中,主管部门修订了1911年后已故书画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单,制定了1911年后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织绣、玺印、烟壶、漆器等7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单。
国家文物局最早曾于1989年、1990年两次颁布了建国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2001年11月,文物局又发布《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和《一七九五到一九四九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2013年,文物局再次补充发布了《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将24位2001年以后辞世的书画家作品列入文物出境限制范围。比较而言,三十多年的几次名单修订,这次的变化是最大的。
这次新名单的公布,将以往名单中“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的项目取消,归并到“作品一律不准出境”项目中。因而,2001年与2013年名单中总计11个“一律不准”、25个“原则上不准”合并成新名单中的41个“一律不准”。新增添的5个艺术家名单分别是严复、李叔同、吴昌硕、陈师曾和梁启超,这些人都属于清末、民国时期的社会活动家和艺术大家。
笔者读了此次新发布的限制出境名单有了以下几点感想。
1、新名单的发布表明国家文物保护政策的进一步加强。也进一步强调与扩大了近现代文物的概念外延。显然,民间许多文物藏家一直寄希望于政府逐渐放松文物保护各种限制的幻想是不现实的。
2、将原先的1949年后的限制前提到1911年后,是一种文物保护视野的拓宽,原先的名单也许更在意新中国培养的和对新中国有所贡献的艺术家群体。
3、此次首次将1911年后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织绣、玺印、烟壶、漆器等7类作品列入到限制出境名家名单,是对以往仅关注书画(油画)艺术品出境限制的补充和完善。比如,将雕塑家,像刘开渠的作品,将陶瓷、织绣、烟壶等著名近现代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都列入到了限制出境名单中。此外,对于齐白石、吴昌硕等艺术家,不仅仅限制他们的书画作品出境,也对他们的篆刻作品加以了限制。
5、新名单对拍卖企业的艺术品运作会产生一些影响。由于原先的名单已经覆盖了市场上最为活跃的知名近现代艺术家,市场上早已习以为常,因而不会引起明显波动;而新增的7项雕塑和工艺美术项目,在拍卖市场上都属于小品类,也不伤大局;而如今拍卖场上经海外回流的艺术品占据很大比例,在内地买家群体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限制出境并不会带来明显影响。
6、对于艺术收藏家来说,一定要重视这个名单。这不仅仅是在内地买了那些受限艺术品不能随意带出境之外,从海外带进艺术品时也要考虑及时地报关,以便于再次携带出境,而且在内地购买受限艺术品时也应去关注是不是已办理可以复出境的手续。
7、有人士认为,国家文物局限制艺术家作品出境,是对其作品艺术价值的肯定,这点笔者十分赞同。但也有人认为,限制政策会有助于提升相关艺术家作品价格的作用,笔者对此持保留观点,也许会拉开能否复出境作品之间的价格差,比如,经回流的相关艺术品卖的可能会比一直境内流转的价格高一些。
8、也有人士认为,直接限制作品出境,也许会影响中国文化艺术向世界的输出。笔者以为,文化输出需要更方面因素的配合,是一个相对漫长的事情,而文物主管部门更急切考虑的是,在这之前不要让更多高价值的艺术品流出海外。
附录:《1911年后已故书画等8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