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的天津“瓷房子”的瓷片为何先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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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瓷房子拍卖瓷片季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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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今日头条”平台之约而作。
最近,天津一座“瓷房子”被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在一座百年法式洋房基础上装修的“瓷房子”将于8月8日拍卖,起拍价为1.4亿元。这一价格是东丽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房产做出的评估价,不包括贴在房子上的古瓷片价格。瓷房子主人遂自行委托公司评估,总价为98亿元,其中瓷片估值94亿多元。据报道,该建筑建成于上世纪20年代,法式洋楼,是近代外交家黄荣良的故居,属天津市政府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
大约五年前,我曾到过这座“瓷房子”参观。
法院只拍卖房产不拍卖瓷片装修,是考虑到那些瓷片可能有文物价值。而目前国内的人民法院并没有指定哪一家评估公司可以进行古瓷等文物艺术品的鉴定与评估。而且,古瓷片多用来进行对比研究之用,基本上没有在拍卖场上出现过,其价格也多在民间私下交易中产生。如此已经粘进混凝土的大小不一、各种品质混杂、数量庞大的瓷片(其中包括少量完整瓷器),鉴定评估难度显而易见。而瓷房子业主自行委托的评估公司一定不会被司法机关所认可,其98亿元的评估价也难以得到承认,仅仅是一个数字。人民法院避开复杂难办的瓷片而只评估和拍卖房子,明显是为了快速进行拍卖,以尽早偿还给债权人拖欠已久的债务,这在国内司法强制拍卖实践中十分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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