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拍卖会上的恶意串通(二)
(2008-08-23 09: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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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艺术品收藏和拍卖理论与实践 |
二、拍卖会“恶意串通”的预防
拍卖主要包括公告、预展、竞买登记、拍卖会几个程序,这当中,预展、登记和拍卖会是最容易提供竞买人串通的机会。也许某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原来并不熟悉,但拍品预展和竞买登记容易提供给他们互相认识的机会,促使他们形成联盟。因此在上述几个拍卖程序中,拍卖企业要引起十分的重视,将防止恶意串通作为重要工作来布置实施。一般而言可以采取下列一些防范措施:
在拍卖预展的过程中,当拍品为机器设备、机动车、房产时,尤其是法院强制执行委托或者破产清算组委托拍卖时更应引起重视。常采用的方法有:
错开预约展示拍品的时间,对不同的准竞买人安排不同的看样时间,避免他们相遇;
不对以前有过串通劣迹的人以及起哄分钱的人进行拍卖招商;
除了某些拍卖活动中必要的初期招商推介会以外,尽量不要安排会议式的集体预展,避免竞买人相互接触,笔者在为南方某国土局主持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会时,曾见到过该局领导竟会召集所有的竞买人集体培训解答问题,给恶意串通制造环境的新鲜事情;
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比准竞买人先到预展地,避免竞买人在等待过程中有聚集的机会;
根据预约看预展的准竞买人的人数多少和预展时间的安排,尽量多的安排工作人员接待,以分散客户;
工作人员在预展现场要做现场记录,其中可以对参加预展的客户进行简单登记,比如记下姓名和手机号码,对参加此次预展的总人数以及客户对拍品价位的初步估计进行了解,以有利于事先估计恶意串通的可能性,并为破解串通做防备,当客户的估价与拍卖保留价或起拍价差距较大时最容易引起恶意串通;
拍品保留价一定要保密,甚至起拍价也要保密,可以在预展时公布一个参考价范围,比方从12万元到15万元等等,而将保留价置于该价格上下限之间。
拍卖规则及其他拍卖文书事先也要尽量围绕防范“恶意串通”而设置,在对拍卖主持方式和起拍价的制定上要灵活以适应拍卖会时可能出现的随机应变的调整,比如设立委托竞投席、调整起拍价、低于或高于保留价起拍甚至改变拍卖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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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拍卖会的竞买登记时也应尽量减少竞买人之间相互认识的机会。
可以通过预约将登记时间分开,也可划分不同的办理登记的区域,忙时可多安排工作人员同时负责接待办理工作;
工作人员要遵循竞买人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向竞买人透露其他竞买人的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注意遮挡自己手中的竞买登记一览表、号牌选择一览表等文件;
对于法院委托的强制拍卖物品,为防止竞买人串通压价,工作人员可以适当散播该拍品流拍后有可能因当事人和解被法院收回的信息,以打消期盼流拍后法院会降价的梦想;
为防止串通压价在拍卖场上不举牌,对于那些价位较高的,比如上千万元的拍品,如果竞买人的心理价位已进入拍品价格区间,可以设计一个竞买协议书,双方约定办理了竞买手续的竞买人,必须至少在场上应价一次,除非有别人应价在先,否则将扣除部分或全部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惩罚的条款;
为预防许多人为串通分钱而报名的“伪竞买人”滥竽充数来登记报名,可以事先规定必须在看完拍卖预展之后(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预展现场的登记)才有资格办理手续,不能同时替别人办理竞买手续的规则,也可以提高竞买保证金数额,向“伪竞买人”散布目前还没有人报名的信息,以打消他们起哄的念头。
拍卖会现场往往是恶意串通活动最为猖獗的地方,一些有意串通的人会很早就来拍卖现场寻找机会,也有人会在会场外的必由之路(比如拍卖厅外、楼梯间、电梯间、楼门口等)上“埋伏”,截住来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
因此,拍卖企业在选择拍卖场或者布置通路时要尽量不给“串通者”提供场所和方便,并安排工作人员早到拍卖场,并在一些要道处、门口处和拍卖场内迎接引导客户;
拍卖厅比起总的竞买人规模要适当大一些,要尽量避免竞买人扎墩儿就座,对于有串通迹象的竞买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警告,严重情况下,可以采用录象、录音、照相的方式记录证据以为警示之用;
对于在事先了解中发现的有意向真正买成拍品的竞买人,可以通知他们正点到达拍卖场,并设专人到场外进行迎接,护送到拍卖场内,而与其他竞买人相隔离。
三、拍卖会上对恶意串通的应变处理
当拍卖场一旦出现恶意串通的苗头,甚至已经“串通到位”的情况下,拍卖企业就应该马上采取应对策略,以打破竞买人联盟的心理防线,给他们来个措手不及。常采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首先,拍卖企业在拍卖保留价基础上降低或提高起拍价,低于保留价起拍的好处在于,只举一次号牌并不能成交,而势必要引起竞争,其风险在于有可能造成流拍,因此,拍卖师在拍卖之前要告知竞买人低于起拍价成交不到保留价不能成交的规定,拍卖过程中也应予以及时的提醒。有时,基于对竞买人心理价格底线的了解,也可以适当提高起拍价,在保留价价位以上起拍,以尽量减少“串通”带来的成交价损失,但起拍价要判断准确,防止流拍。
也可以改变拍卖方式,比如将增价式拍卖改为减价式拍卖,这可以在保留价没有透露的情况下使用,但临时改变竞价方式首先要不违背公司自己制定的拍卖规则等文书,同时也应该事先征求委托方的同意,因为减价拍卖往往难以被行外人理解,这一说服工作常常比较难做。也可以将增价拍卖改为密封递价式拍卖,即采取“暗标”的方式,只要不违背自己的拍卖文件并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就可以操作,但因为其操作上的不透明性,常常会被要求请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当拍卖品的数量较多,具备可以分拆的条件时,拍卖企业也可以经与委托人协商,在不违反自己制定的拍卖规则的前提下,将拍卖品分拆处理,这需要合理分组和确定各组的保留价和起拍价。分拆拍卖品可以在拍卖会上现场公布,而维持原先的竞买人、竞买号牌和保证金不变,规定成交一件拍品同时收回该买受人的竞买号牌,这样原来经串通准备以起拍价举拍成交的人由于号牌的限制就只能买分拆后的一组拍卖品,而无法再垄断其他拍卖品,使得其他竞买人有机会打破垄断,参与竞买。
拍卖企业也可以根据事先对竞买人的了解,找到十分想要该拍卖品的竞买人,鼓励他举牌竞买,甚至承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尤其在遇到高价位的拍品时是值得这样做的,以打破恶意串通下的“价格壁垒”。
在国外的艺术品拍卖行里,流行的一种“虚叫”,又称“空叫”的拍卖师主持方式,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打破艺术品拍卖中的“串通”,通过拍卖师自己加价来打破“价格壁垒”,但在我国,由于“虚叫”与《拍卖法》有所冲突,因此在国内的资产拍卖中以不使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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