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禁止或控制穿山甲入药:摒弃残害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
(2017-03-12 21:10:35)
中医,是中国的四大国粹,数千年来国人一直依赖中医治病。由此而生的中药材,都来源于野生动植物,比如穿山甲的鳞片。据《本草纲目》记载:穿山甲鳞片“可治恶疮,疯疟、通经刷乳”,而据药典资料记载,穿山甲的鳞片具有活血、下乳、消肿、排脓等功效,用于乳汁不通、痈肿疮毒、闭经、关节肿痛等症。作为一种中药材,穿山甲鳞片的药用价值确实很高。而穿山甲还能消除白蚁和其它蚁类对森林、建筑物、农作物等的严重危害,是一种有益的小型兽类。
穿山甲在地球上有八个族群,亚洲和非洲有4种,包含极危的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濒危的菲律宾穿山甲、印度穿山甲,还有濒危的南非穿山甲、大穿山甲、树穿山甲和长尾穿山甲。全国人大代表张大勇说,尽管穿山甲在自然界没有天敌,但人类的滥捕滥杀是它的最大天敌。亚洲的穿山甲,尤其是我国的穿山甲,目前已经是极度濒危。因此,我国已把穿山甲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禁止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果由于科研、饲养繁殖、展示展演等特殊需要,要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
为什么要禁止或控制穿山甲鳞片入药呢?因为,仅中医药一项,全国一年就得10万只穿山甲供给。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穿山甲不仅不能吃,它的鳞片也是不能出售的。然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穿山甲鳞片不仅入药,就连穿山甲也成了一些人嘴里的美味。
一方面是法律严禁出售、购买,另一方面又或明或暗地进行着交易,这样的现象真的有些尴尬。《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不法交易仍然在不断上演着。在广东、广西等一些南方省份,很多人喜欢吃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南方人认为吃野味滋补养生,一是味道鲜美,二是营养丰富。但是,科学表明野味不仅没有滋补功效,甚至还会给健康带来伤害。因为,野生动物的身上或体内潜伏着不少病菌,卫生检疫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控,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在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运输、饲养、宰杀、贮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引发各类传染病。就像本世纪初,在我国暴发的“非典”疫情,其病源体就来源于野生动物果子狸。所以说,吃“野味”有风险。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词。我们要积极呼吁、广泛宣传,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使人们自觉摒弃追求“野味”的陋习,让更多的人们走出吃野生动物的各种误区,这样既可以保护野生动物,也可以避免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至于穿山甲的鳞片,是不是具有活血、下乳、消肿、排脓等功效,尚需科学的手段来检测验证,即使真的有此疗效,我们也可以找出相应疗效的替代品来。在现代社会中,善待万物,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原创作品,转载尪要注旲稿件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