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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汤计博客 |
事情果真如此吗?就在人们一边转发一边质疑时,南京“江宁警方”用了一个通宵的时间,制作并发布“史上最长”警方通报。该通报用翔实的视频监控、截图照片证实,所谓的街头斗殴、人员死伤都是谣言,全都子虚乌有: 网传的“持刀火拼”视频,经查视频实为广西桂平拍摄电影时的场景;对谣传的“特勤受伤”,实则一位在南京南站工作的人员,6月3日因为个人原因受伤。而江宁万达现场却有人员聚集,但人数很少,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并没有发生斗殴行为······
假李逵碰上了真李逵,李鬼现出了原形。所谓的有图有真相,被南京警方真正的有图有真相迎面痛击,谣言一攻即破,即攻即破。我要为南京警方的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科技执法点上一个大大的赞。
这份“史上最长的通报”篇幅确实长,但内容翔实、分析缜密,用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回应了社会关切,粉碎了谣言。
正如南京“江宁警方”所言,如果仅凭这些辟谣内容和警方几十个字的否认式通报,很难让广大民众信服。证据!一切还需要证据!“江宁警方”通过发布长微博,用缜密的分析和翔实的视频图片资料来辟谣,以科技手段还原真相自证清白,以铁的证据证明了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
南京警方之所以敢于把执法的过程公开,而且底气足、摇杆硬,就在于他们敢于把铁证放在阳光下示人,用不着遮掩回避,而是用事实说话。这是回击谣言、自证清白的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强有力的拳头。这也是广大民众转而为南京警方点赞的关键原因。
实际上,人们对公权力的行使往往持猜疑态度,这是现代社会的正常状态,特别是 “警察执法在前,公民持疑在后”的观点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法治理念,而破解这道难题,就需要办案警察通过能够经得起事后审查的方式加以确认,能够以铁的证据自证清白,即警察应当为自己的执法行为留存良好的记录。
在这一点上,内蒙古准格尔旗原公安局局长郝万忠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是公安战线的一级英模,上任伊始就把全警规范化执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求执勤民警必须着装整齐佩戴执法仪,准格尔旗公安局就连公务警车上都安装有执法仪,使受理案件、立案、侦办、押解等所有执法环节都做到了实时监控、处处监控,没有任何死角。在准格尔旗警界,把执法全过置于监控下,这是一条硬规定,并保持至今。
我记得郝万忠接到一起状告某某民警暴力执法、伤害七旬老太太的案件,这位老太太的儿子就在自治区政府机关任职,他听到母亲受伤害很生气。郝万忠没有辩解,而是一边安抚他,一边让督察室查对某某民警那天的执法仪记录,很快就清晰地看到老太太在征地现场与乡干部争吵并用头撞电杆的画面,是现场出警的某某民警及时出手救了老太太……当看到事实真相后,老太太的儿子当场向办案的警察表示感谢。
要自证清白,不是说你用两个肩膀扛个脑袋、一句两句的简单粗糙回复就能实现的。一方面需要我们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首先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明执法,不怕见光死,这是大前提;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警方的新技术装备的投入,转向执法方法和技能上的突破,利用现代科技新装备,自受理案件开始就对案件的全过程实行监控,每一步处置经过及结果进行真实记录,让所有执法行为都处在监控之下并形成完整记录。这是对犯罪嫌疑人和公安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最好保障,也是自证清白的最佳方式。
“廉洁从警的公安局长”郝万忠生前的制定硬规定,应该成为全体公安民警执法的硬规定和执法信仰,深入灵魂、植入血液;南京“江宁警方”利用信息化和科技手段自证清白的方式和做法应该成为全体公安机关学习的典范,让人民警察的尊严不受玷污,让事实真相不被掩盖,让人民群众的信任重新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