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备忘录
(2008-10-06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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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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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是无情的,不论你是否强壮、不论你是否健康、不论开花与结果、不论冷暖,每个成员都要承受它的冲击与过滤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年连锁企业的店铺数量增长在21%,销售额增长在22%,而近五年连锁企业的平均销售额的增长在35%。可以说,连锁经营是发展最快的业态之一。
高速发展的背后,是企业家们不断对该模式的实践。
连锁经营的诞生
“中国企业对连锁经营的认识,是在1992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开始的,也是外资连锁经营登陆我们的市场的初始时期,至今不过20年时间。虽然时间很短,但其带来的扩张的魅力吸引了企业经营者。”杨青松回顾着早起连锁经营的状况。
在受到美国、日本等一些先进的连锁企业的影响,上海最先尝试了这种经营方式。“在当初引进这个概念的时候,中国的企业打出了这么一个口号‘开架不加价’,这就是当初效仿国外的自选超市。”杨青松向记者讲述了当时这么一个小插曲。
上海的联华、华联、农工商是早期的先行者,经过一系列的整改,比如将当地的一些菜场改成超市,并逐步的开始了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的最初阶段,还没有完全大力支持连锁经营的政策。我清晰地记得当时是李岚清主管商业的工作,他非常认可连锁经营,国家随后发了45号文,是关于涉及这种业态的纳税问题。总体上说,从一开始政府的态度是表示支持,但是并没有给予搞连锁经营的实实在在的优惠。”杨青松表示,“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一些连锁企业开始做的初具规模了,比如当时的国美、苏宁,都是从1995年以后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但是,与此同时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外资企业也开始在中国的市场上出现。”
“特许”风生水起
连锁经营在给企业创造大量销售额和利润的同时,也逐渐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都期望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并更大限度的配置资源。于是,“特许”这个概念开始在2000年风生水起。
“由于市场前景广阔,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纷纷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拓展市场。随着服务业逐渐走向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速递、快印、商业清洗、办公用品、票务服务等行业已逐渐成为特许经营大量发展的行业。而服装、饰品、礼品等行业,为使自己的产品价值提升,利用品牌知名度也在积极发展特许经营网络;农资、医药零售、连锁网吧、烟草、加油站等行业也导入了特许经营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杨青松表示。
特许经营在这个时候开始植入每个创业者的心,在当时许多人说特许经营的特性可以用“神话”来描述,特许经营的营销者们赋予特许经营神奇的力量,成功地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进入。
特许经营神话破灭
“特许经营一度处于超速发展状态,这个状态浓缩了特许经营的发展阶段、浓缩了特许经营的成熟过程。”但是,杨青松也同时表示,“特许经营本身是一种处于商业运营高端层次的模式,其中有许多要求与操作条件。但我们还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来看清它的面貌时,特许经营就已经渗入到我们的市场与生活当中。所以,在操作时难免会产生偏差,于是特许经营的一些潜在危机就这样被埋藏下来。”
许多企业与投资人没有深刻理解特许经营的特点与内涵,只看到特许经营是一种可以利用他人综合实力来实现自身快速扩张的新型商业模式,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商业模式的内在要求与潜在危机。但市场是无情的,不论你是否强壮、不论你是否健康、不论开花与结果、不论冷暖,每个成员都要承受它的冲击与过滤。不完善的特许体系本身十分脆弱,当冲击到来、潜在危机爆发时,连锁体系常常一夜之间崩溃,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2005年上海米其林驰家店一夜之间加盟商倒戈,半数以上加盟了竞争对手固特异授权服务中心,一时间,看不见的硝烟四起,两军对垒,固特异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及完整的管理体系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随着加盟商集体倒戈,专卖店利润严重滑坡、甚至倒闭,企业业绩锐减、品牌形象严重受损,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特许品牌有2600个之多,分布在70多个行业,单店总数在15万个以上,但能够驾轻就熟在连锁经营的道路上顺畅而行的不足8%,大多数企业在摸索中踉跄而行,企业加盟连锁成功率微乎其微。
行业“新规”重整市场
“特许经营不是扩张的神化。其如同一列处于高速行驶状态的列车,无论哪个环节出现故障,都会造成整个连锁体系的重大损失。一些生存下来的连锁企业也逐步察觉到这一点,开始放慢脚步对连锁体系进行整合与提升。”杨青松表示.
2007年5月1日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的特许经营模式从先前的行业自律纳入法律监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不是令行禁止式的法规,见效还将通过市场显现。当特许经营步入法治时代,不仅加盟商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特许人企业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共同利益更为紧密地连锁在一起,促进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杨青松表示,“从1997年到2005年实施,曾出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因为属于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不具法律强制力。而《条例》的出台,无疑在隐蔽的陷阱前竖立起了警示牌,告诉投资者要谨慎绕过。”
据记者了解,在这部共计五章三十四条的《条例》中,着重规范特许人的行为是一大亮点,这从完善特许人的备案和信息披露制度中可见一斑。另外,为了防止特许经营欺诈,《条例》规定特许人在推广中不得再出现含有宣传特许经营收益的内容、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2个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等等。此外,对特许经营的违规现象,《条例》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中国商贸》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