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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大卖场(Hypermarket大型超市)”一词最早由自助式零售的商业出版物LibreServiceActualites(LSA)的创刊人雅克.皮科特先生于1969年引用。大卖场最初被定义为:拥有至少2500平方米的店铺面积(当时的典型家乐福连锁店的面积);卖场内的商品种类要齐全,满足大多数人的购物需求;一般采取自助式付款程序,中央集中式付款;卖场的设施中要包括超大型免费停车场。
随着零售业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大卖场面积的定义也随之“膨胀”为销售面积应当至少在5000平方米以上。对此,北欧家乐福(包括法国)的首席执行官瑞恩.布里特先生评价认为:一个大型超市应当满足80%顾客的需求。要满足如此多的顾客的需求,这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超市是不可能实现的。
形态特点
在价格定位上,大卖场采取了严格按商品的品种分别定价的方法,包括:10%的商品高毛利销售,这些商品一般是自己加工、自有品牌或消费者对其价格不敏感的商品;20%的商品薄利多销,这些商品一般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用生活品,消费者对其价格特别敏感;对一些占到了70%市场份额的商品,则按无毛利销售,最多加2%-3%的卖场费用;大卖场一般的价格政策和价格形象是:最优的品质、最优的价格。以自己加工的商品为第二利润源;合理组织供应商和商品配送以获取第三利润源;出租场地给商品品质相关联和互补的供应商,以降低经营成本。
发展历程
提起大卖场就不得不说家乐福,因为大卖场是由家乐福首先提出的零售业态,也是家乐福在全球地理分布最为普遍的业态,而且家乐福目前在亚洲地区只设立大卖场。到目前为止,家乐福已经在中国成功开了98家门店,全部为大卖场的经营模式,这是家乐福在中国最主要、最成功的业态形式。
在经营品种方面,家乐福的大卖场主要是以极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广泛的食品和非食品,平均约有7万种商品,能较好地涵盖标准食品超市和百货商店的经营内容。大卖场的商品组合采取将销售额向少数品种高度集中的方法,以达到大量销售的目标,这一商品组合方法在总体上能够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要求。
大卖场在中国
在中国,大卖场这种大型超市模式已经成为了目前在中国发展速度最快的零售业态。而作为外资零售业进入中国的首选业态,外资大卖场在中国则颇有一支独大之势:家乐福、沃尔玛、TESCO、万客隆、易初莲花、麦德龙、欧尚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家乐福的大卖场的面积已经至少在7000平方米。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大卖场的理想面积在7000-12000平方米之间。7000平方米左右的营业面积是大卖场的下限,太小就无法进行综合化经营;12000平方米是大卖场的上限,超过这个上限,顾客购物时会感到太累。大卖场对超过10000平方米的大店一般会采取分设两个楼面的方法,使消费者不至于太累并在心理上产生逛了两个商店的乐趣。
未来趋势
大卖场乃至购物中心的兴起,意味着零售业态已经出现综合化、组合化的发展趋势。2006年,中国GDP为210,871亿元,而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76,410亿元。这两个指标不仅是历史新高,其增长速度也分别是近十年来的最高点。分别比上年增长11.1%和13.7%。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与购物相结合的“一站式”消费需求必将迅速成长。★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