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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裸官”不能任正职意义不大、作用有限

(2009-11-28 2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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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谭浩俊:“裸官”不能任正职意义不大、作用有限

谭浩俊

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颁布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其中首次提到,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1125日《新华网》)

外国并不是天堂。按照很多国家的生存法则,如果自身没有足够的生存能力,要想在国外站稳脚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近年来,许多官员的配偶、子女却纷纷移居国外,并过上“幸福”的生活,靠的又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钱”。正是有强大的资金做后盾,才使他们能够在国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么,他们的“钱”都从何而来呢?按照我国公务员的收入水平,有多少官员具备让配偶、子女都在国外逍遥生活的条件呢?很显然,这些官员的收入就成了一个谜,成了一个可以让人产生无穷遐想的故事。

笔者不敢断言所有的“裸官”都是贪官,但是,对“裸官”们的收入情况提出质疑,可能并不过分。因为,太多的事实证明,贪官们都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裸官”,一名随时可以让自己脱身的“裸官”。

深圳市作出“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班子成员的规定,从指导思想上看,是值得赞赏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说,这种做法意义不大、作用有限。一方面,对“裸官”们来说,既然配偶、子女能够移居国外,且过上逍遥自在的生活,说明该转移的财产早已转移,当不当正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何时也能象他们的配偶、子女,甚至情人一样平安地移居国外;另一方面,能做“裸官”者,不仅已经具备了强大的物质条件,而且关系网早已织成,任什么样的官职,既不影响他们的生活,也不影响他们进一步敛财、贪财。从某种意义上讲,不任正职可能更有利于敛财、贪财,甚至携财外逃。

所以,要解决“裸官”问题,还是要从财产申报上下功夫,看看“裸官”们到底有多少财产,是否存在财产与收入不匹配的问题。如果其财产与收入严重不匹配,就不仅仅是不能担任正职的问题,而是查清楚收入来源的问题。

如果仅仅对“裸官”作出不能担任党政正职的规定,而不对“裸官”的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对“裸官”配偶、子女在国外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那么,就无法铲除产生“裸官”的土壤。一旦“裸官”们也移居到了国外,一切的一切也就销声匿迹了。

近年来,不仅时常有官员通过不同手段向国外转移财产的报道,而且时常有官员以“期权”方式为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潜心经营的报道,如果仅仅在官职上给官员作出限制,显然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只有让“裸官”的财产公开透明了,让“裸官”的配偶、子女在国外的生活状况公开透明了,才有可能真正让“裸官”暴露出真实面目,也让新的“裸官”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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