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
(2022-04-30 18:13:37)分类: 读书 |
总算读到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的最后一页,着实长舒了一口气,至少意味着完成了一件事。别扭的感觉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消除,该书的书名就让我感到别扭,我不习惯的一种组合——哲学&语法,至少我不会这样组合——我想不到。又一想:如果说哲学意味着一种探索,那么“探索语法”或者就某种所谓的“语法”进行某种所谓的探索,又有何不可?这里又涉及哲学是什么或者哲学意味着什么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也是在我一直存在的问题,一个待解决的问题。这里不论。
关于所谓的“语法”,我以为当被归于认识,如果所谓认识本身可以被划定一个所谓的范畴,在所谓的本质上说它是人的认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一种“法”或“法”之类的东西。在所谓的时间所意指的线性秩序下语言本身是先在的或就是一种先在,所谓的语法是人对语言的一种认识——不是所有的认识。语法与语言相比较而言是一种新生事物。人不是靠着语法学会说话和写作的。人——无论个人还是所谓的人类——在人的语言实际或实践中在很长的所谓历史阶段并没有意识到语法的存在,人主要通过所谓的模仿学习语言或者加入到语言生活当中,在这个过程当中只有学得像不像的问题,先在的语言接受不接受的问题,而没有合不合“(语)法”的问题。只有学习者或教授者是否感到别扭的问题,而没有守不守“(语)法”的问题。语法,从它诞生,它就被作为一种学问,是学问家的东西。它本身也是会变的东西,只要给它足够的时间。语言本身并非沿着语法所规定道路走,人走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路。习惯是在不知不觉当中慢慢养成的,当然,在某种刻意的作用下也可能养成习惯,后者涉及一种被叫做意志力的东西,在此不论。有人常常把所谓语法、所谓规律之类的东西看作一种先在的东西,甚至冠以所谓客观之形容以为这样便能避开所谓主观——人自己的份儿了,没有人自己的事儿了。客观事物自己是遵循着那些客观规律运行的守法者,人是那些所谓的法那些所谓的律的发现者。诚然,所谓语法和所谓客观规律还是不同的东西,但人在我在这里想说明的作为方面是沿着同一条路子行走的,就是太自以为是了,其实,不过认识,认识而已,既是认识的过程也是认识的实在。读完这本书,合上,又看到书皮上赫然印着的书名,作如是想。当然,想的可能更多些,敲打键盘的时候就出来这么多。把自己想的东西说或者写出来,能说或者写到什么程度是个能力的问题。
掩卷沉思,我没忘了问自己也许更重要的东西:通过读它受到了什么启发?或者通常人们会有的问题——有什么收获?我想说没受到启发,至于所谓收获,就是看到竟然有人会这么想、能想出这样的问题——甚至我想说他不是在我所理解的意义上的“想”想出来的而是设想出来的、这么问问题、这么回答问题,也算开了眼界。这种眼界让我看到所谓西方式的思考和看问题的路子的起点在亚里士多德,更加坚定了这一点。而维特根斯坦问问题的问法却是苏格拉底式的,那是一种令人感到别扭的问法,如果说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有一种传承的话,令人遗憾的是维特根斯坦绕过了柏拉图,从柏拉图(所谓的对话)那里学到了苏格拉底的问问题的问法,又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的方法——那是一种分法或者叫做分析法,一种可以作为思想的基础或者模式的东西。注意到这种基础加上上帝的影响就可以近乎完全地理解维特根斯坦了,至少开启了一扇通往理解的大门,对所谓的西方哲学史和科学史上甚至思想史上所有鼎鼎大名的人物的所谓的思想、观点、理论、主张都存在这样的基础,对此,我可谓看透了。亚里士多德的东西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和上帝被人们所赋予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至少是很类似的东西,它们在最基础的部分是暗合的,而这些东西和人的所谓思想及其表达的方式也是暗合的,这样人们就像是被下了符咒,不能摆脱。
这是一种——用我的话说——机械化的看法,有一个上帝作为造物主而先在,至于这个先在则没有先在,作为被造物的人亦不可追问,万物皆为上帝所(制)造,在这里万物与所谓的人造物存在着一种所谓的逻辑上的对应关系,至少在对万物的理解上存在着这样的对应关系。任何物均由部分组成或者可以分成部分,部分组成整体或者整体可以分为部分,一般说来,整体大于部分,不过此说在未被突破的情况下或者说就基于此说的所谓的逻辑之下曾经被挑战。简言之,造物即是可(被)分析的。维特根斯坦绝大多数所举的例子都是机械化的或人造物的。
文本中屡次出现“游戏”,维特根斯坦用来解说或者举例,似乎他对此的偏爱,我觉得游戏与语言有一点不同我是很在意的,维特根斯坦似乎并不在意。那就是游戏是人自愿参与的,参与者需要遵守游戏的规则——如果有的话,而不参与者则无需遵守那些规则——或者说对不参与者来说不存在所谓的规则。语言的情况不同,人于语言不存在所谓的自愿的问题,而是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个自动的问题,几乎和人自己的出生——人生而为人——类似。从维特根斯坦对游戏的分析中,我所受到的启发或者我在读的过程中想到的关于观念的观念的两个关键词或者所谓的模型——中心和绳子,相应地,中心与其散射和绳子的接续。举例在某种程度上可说是含有象征的意味的,象征取其某一个方向而忽略其它方向,对此我并不十分在意,对我无可无不可,但我觉得运用举例、比喻是说明问题的,让问题变得好理解而不是让问题变得更难理解,甚至例子和比喻比所要说明的问题本身更难理解,我以为举例和比喻是个技术活,有个适当不适当、巧妙不巧妙的问题。
我意识到所谓“分析”的方法可能更适宜于(人)造物,维特根斯坦对语言和语法的讨论或许对理解计算机语言有帮助,看上去似乎觉得他以为(人的)语言的本质——语言背后的东西——是计算或者演算,而我以为这正是计算机语言的所谓特点或者和(人的)语言不一样的地方,对人的所谓(日常的)语言的考虑我想大约有这么几个问题:人的语言本能——与所谓动物相比较而言,人能学会(人的)语言,任何语言无论哪一种(人的)语言;学习和使用语言——主要通过模仿,在使用中纠错;语言的所谓“创造”——以汉语论其实是字的组合个人创造新词被更多的人接受和使用,推广开来并造成语言的演变,新词还有用以名新物的情况。把(人的)语言说成人造物,我以为是个无可无不可的说法,但要知道语言不是哪一个人所造,它一直被造,这个所谓的时间跨度太大了,毋宁说它是被自然所造,就是在今天也可说是在被造着,一般地这种被造被称之为演变。由此,我想到一种比较纯的人造的语言——世界语。
语言也不同于符号,我曾以为语言是一种符号,后来想这样以为不合适。这与分法和归属所持的原则有关,但终归它们是不一样的东西,把它们归为一类对认识问题没有帮助而可能造成更深的误解,对此,我只能这么说。
一直纠结于到底还继续读不读维特根斯坦了,决定还是读下去,以一个拾荒者的心态,也磨炼自己的意志力。接着读他的《数学基础研究》,我以为数学是一种“人造物”,以维特根斯坦的分析法和执着或许有意外之喜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