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广州非法户外广告:为何单单指定立本公司?—《羊城晚报》2013年1月23日头版
(2013-01-23 1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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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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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广州知名律师、城管社会监督员朱永平再向市城管委发问:
为何单单指定立本公司
羊城晚报:据天河城管执法分局局长余电芳说,这栋建筑的户外广告发布本应经过7个部门批复,但最终只得到1个部门批复就动工,这样的行政审批手续是否涉嫌违法?
此外,广州有几千家广告公司,为何市城管委单单指定“立本公司”?“立本公司”又是依据什么进行申请的?希望市纪委和市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市城管委与立本公司究竟是不是批复关系?立本公司每月380万元的广告位收入,究竟有无上缴一部分给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