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特约律师:小心商家隐形欺诈—《信息时报》2012年6月12日A20
(2012-06-13 20:54:15)
标签:
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消委会特约律师:小心商家隐形欺诈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约律师朱永平先生则表示,“像帕俪国际SPA美容会所是典型的强迫消费情节,还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消委会就可以受理,要求会所道歉、退钱等。而像另外两个美发店和化妆品店的情况,则介于强迫和非强迫之间,属于商家给消费者设置了消费陷阱,是一种隐形欺诈,商家已经突破了他们的推销底线。但由于这种事情,取证很困难,所以只能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保持警惕,在被强拉入店后,如果不愿意,一定要坚决拒绝消费。”
此外,朱永平律师提醒大家:“当市民遇到这种消费情况时,一定要留心保留相关证据,如免费赠品、宣传单、相关录音、收据等。在之后如出现问题,可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