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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细分成“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和“普通居民生活用水”—《新快报》2012年3月1日A10

(2012-03-01 11:29:13)
标签:

杂谈

分类: 热点探视

省消委会代表提出方案三:
建议细分成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普通居民生活用水

  会上,作为省消委会推荐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对两个候选方案均不赞同。昨日,他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全新的调整说明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方案三。
  基于阶梯水价计价方式,首先他将调整方案中的居民生活用水细分成了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普通居民生活用水两类,并建议实施阶梯水价。其中,建议对低保户居民每月用水在21立方米及以下的,施行政府埋单的免费政策;其次,改普通居民生活用水基数22立方米为28立方米;同时建议,对特种用水也拉开档次,施行阶梯水价。
  他调研后发现,目前广州低保户每月的生活保障费用在515.83元,按广州市现行物价水准,生活压力非常大。而眼下,对低保户得到的补助只是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暗补方式,也就是说,低保户实际缴纳的水费是0.7/立方米,比普通市民1.32/立方米的价格低了0.62/立方米,这部分的差价,是由自来水公司自己承担的,每个月总共需要200万元。
  因此,朱永平认为,这笔差额,不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承担,而是由政府直接发糖”——“学习港澳地区,直接给居民发钱,让低保户知道政府实实在在补贴了
  此外,他认为基于广州实际状况,特种用水的用水量在广州非常大,像桑拿、水疗、沐足等行业,存在浪费严重的情况。因此,有必要使用惩罚性的阶梯水价,企业用水越多,交钱也越多,从而促进企业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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