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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代表朱永平自荐方案三—《南方日报》2012年3月1日 A02版

(2012-03-01 09:36:05)
标签:

杂谈

分类: 热点探视

 

     省消委会代表朱永平自荐方案三

    第一级阶梯应放宽至28立方米

    如同之前预告的一样,省消协推荐的代表、律师朱永平在昨天的听证会上提出了第三套方案。他指出,入选听证会代表后,他在微博上公开征求网友意见。他提出的第三方案有三个核心:一是更多地补贴低保户,二是提高第一级阶梯用水量,三是特种用水也实施阶梯水价。朱永平说:希望物价部门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方案进行评议,不要简单的二选一,否则物价听证会就会变成打钩会。

    朱永平的方案三提出,政府应对低保户每月提供21立方米以下的生活用水,因为低保户每月只有515元的生活保障费,生活不易。广州市完全有经济实力进一步帮助低保户,变过去的暗补明补,补贴资金从过去由企业承担改为财政负担。

    方案三还提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2立方米/月的基准用水量已经不能满足大多数居民的用水要求,应将第一级阶梯的用水量户均4人、每人7立方米核定为28立方米/月,在此用量内的居民用水都享受最低收费。同时应将非居民用户的水价提高至4元以上,与居民用户拉开差距。

    朱永平提出,特种用水也应实行阶梯水价。因为特种用水是享受型消费用水,近年来广州水疗、桑拿、洗车等行业发展迅速,却很少有企业愿意使用循环用水设备,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促使这些企业厉行节水。他提出,特种行业用水企业,用水量在75立方米/月以下的,按20/立方米收取;75—120立方米/月的部分,按30/立方米收取;12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40/立方米收取惩罚性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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