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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追匪伤及路人 赔光5万奖金还倒贴4万—《新快报》2011年10月28日

(2011-10-28 11:29:02)
标签:

杂谈

分类: 朱律师点评

见义勇为追匪伤及路人 赔光5万奖金还倒贴4万
日期:[ 2011-10-28]    新快报  版次:[A13]   版名:[城事焦点  

 

 

   32岁的凌华坤是吴川市一名个体户,最近他因见义勇为使生活陷入困局。今年5月中旬,他驾车追击劫匪的过程中,车辆与劫匪的摩托车碰撞,其中一劫匪重伤不治身亡。而其妻儿也受伤,座驾需要大修,还伤了路人和路边车。因这次见义勇为获得的5万多元奖金,除了妻儿的医药费外,还要赔偿给被撞的路人和路边车主,最后还要倒贴4万多元。对此,有律师称应修改法规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至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给第三人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是否该由见义勇为者本人承担?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直言,在该案中,被凌华坤驾车撞伤的老人以及被撞面包车的主人,其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他们要求赔偿,于法有据。但由于现行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没有对这个关键的问题作出回答,由此滋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朱永平建议对这部地方法规进行修改。
  朱永平表示,最重要的修改应有两处,一是要把见义勇为的定义,从原来对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延伸至对处于危险状况的人进行救助,包括通知警方和保护现场等;二是要考虑到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的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以及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害。这些损失要由见义勇为基金去支付,不能由见义勇为者本身去承担,这样才能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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