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业维权师专拍淘宝卖家缺货商品,以赚取赔款-《羊城晚报》7月23日
(2011-07-26 16: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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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有职业维权师专拍淘宝卖家缺货商品,以赚取赔款
有这样一种职业买家,目的不在购买宝贝,只是想通过维权赚赔偿。他们专挑分销卖家下手,只拍缺货的宝贝,同一地址,不同小号ID拍不同卖家的缺货宝贝,然后向淘宝发起投诉维权。卖家们质疑,这样故意找茬的行为,是否能算作正义维权?不过,也有人认为,淘宝的规则是公开的,如果卖家确实存在缺货的情况,别人利用淘宝的规则来索赔也无可厚非。
律师看法:恶意交易不能算普通消费者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朱永平认为,首先应该搞清楚职业维权师的身份问题。他指出,如果职业维权师通过恶意交易以换取赔偿,就不是普通的消费者了,不能受相关保护。“尽管消费者的交易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淘宝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交易亦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职业维权师的行为明显违反公平及诚信原则,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对于那些故意留虚假地址,导致店主发货未能送达,随后又投诉店主违背承诺,甚至威胁店主“花钱买平安”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因此他建议卖家在遇到职业维权师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警回执并提交给淘宝。同时淘宝应建立和完善卖家申诉及调查机制,对合理的申诉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