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择校费”,阳光下晒晒-《羊城晚报》2011年5月7日报道
(2011-05-09 09:56:58)
标签:
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全市“择校费”,阳光下晒晒
追问择校费
羊城晚报讯
此前,政府一直不公示、不说明择校费问题,公众无从知晓。在肯定广州市做法的同时,有广东省和广州市人大代表
市财局走在全国前列
择校费本身的收取依据一直为社会所诟病,进入财政后的流向更是秘而不宣。近十年来,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都曾对择校费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将择校费具体的收支状况和用途向社会公开,但这些声音一直未得到回应。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
朱永平说,此次广州市财政局的做法非常值得肯定:“择校是制约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只有都公开了,才能让教育部和中央财政了解地方政府收取择校费的真正情况,这是治理并最终取消择校费的决策前提。”他特别强调,择校费一定不能抵扣政府投入,而应在政府许诺的投入外,把择校费追加到教育的持续发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