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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十大消费潜规则出炉-《新快报》

(2010-04-21 17:39:02)
标签:

杂谈

分类: 热点探视

广东:新十大消费潜规则出炉

新快报

    新快报讯高速公路大修时只能低速通行,而收费却一分不差地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收费。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目前很多人都没有马路消费者的概念,而国家对这方面也没有单独立法,所以使得收费单位有恃无恐,所以应当树立马路消费者的观念。

     目前广东省内有多条高速公路都在大修,朱永平将这些路斥之为病路上高速公路,没想到上了病路朱永平举例说,比如广深高速,之前从广州到深圳只要1小时,现在却需要两个甚至两个半小时,但即使如此,收费单位依旧按照高速标准收费,很多人不满,但却不知依据在哪儿。朱永平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由于国家没有对这方面单独立法,国内还没有马路消费者的概念,实际上当驾车上了高速公路,从收费员手中接过卡开始,就形成了马路使用合同关系,一路上如果遇到有病路造成塞车或者使得汽车速度非常慢,对方就是违约,可以根据《合同法》到法院去告高速公路的业主。

  朱永平坦言,一个人的力量太薄弱,目前正考虑如何进行集团诉讼,比如在1个月的时间里,收集所有通过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的车主证据信息,然后再进行诉讼,这样起的效果会好一些。最后,朱永平希望消费者勇敢地站出来,揭露马路消费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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