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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睇法》8月6日-电视评论·杂谈

(2009-08-06 10:57:50)
标签:

杂谈

    广州电视台 《一周睇法》

(由知名律师、知名法律评论员朱永平和主持人张小颖共同主持)

  

电视评论·杂谈

 

张:正值暑假,孩子快乐的时光,但愁坏了不少家长。广西人邓先生在南宁看到广州一所“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的广告,于是花了7000元送小孩到南宁的“起航拯救训练营”去“吃苦”,过个暑假并戒除网瘾。小孩进学校不到十多个小时,公安局就通知过来验尸,老邓仔细查看了孩子的遗体,小孩眼鼻嘴耳有大量污血,全身遍布伤痕,肚子也是鼓胀。小孩怀疑是被教官打死的。

朱:可怜天下父母心。老邓一再和教官讲,请要打孩子。可老邓和学校签了个合同,合同规定,学校不排除对孩子进行适度的苦难教育、惩戒教育。

张:朱律师,这些培训合同有没有效力?有些暑假训练营就是“地下训练营”,这样打死小孩,这些人是不是要罪加一等?

朱:我们要特别提醒各位家长,不要轻易的相信这些所谓的“夏令营”“训练营”“特别班”的广告,看到广告后,也要查查这些“营”有无在当地教育局的登记并取得资质证。这个案中的的训练营就是一个流窜全国各地的地下训练营。所以这些合同也是非法无效的合同。这些训练营大量聘请社会退伍军人,以他们过来被打被训的方式去对待这些小孩子,下手又狠,加上个别变态的,不打死几个小孩才怪。现在这四个教官刑事拘留,因为不是故意杀人,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所以这几个教官顶多就是坐几年牢就出来了,而老邓养了15年的孩子,就白白的被打死了。劝诫我们的家长不要轻易让小孩搞什么“苦难教育”,让孩子过个快乐的健康的暑假,实在不行,在家看电视也是一种教育。

 

主持人:朱律师,冼叔可能一辈子也不服气。他人爬进自己的房子,却面临刑事指控,还要赔钱。你怎么看待中级法院对冼叔的判决?

  朱:法官以自由心证结合本案特殊的事实处理了特殊的又很有争议的案例。法官是这么推理的:第一,陈文峰从隔壁跳下来,发出非常大的声音,说明他不像一个“贼”,“贼”不会那么蠢,并且陈文峰事先已进行了解释。第二,冼叔无论人身安全还是财产安全均不存在紧迫的危险。第三,公安抓冼叔而不抓陈文峰。第四,冼叔说陈文峰自己踢在刀具上,从伤势看不可能。法官这么一推理,冼叔就要全部承担1万多元的赔偿,我认为,法官的推理是公平公正的,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推理。反过来讲,住户轻易不要爬进他人住宅,住宅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公检法进住宅也要有合法批准证件,否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要“借道”,就要事先拍门通知邻居。如果在美国,人人都有一把枪,陈文峰可能死于枪下了,再来赔什么钱,还有何用?

 

 

 

张:8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个从轻判处案例。邓某是广州药学院的大学生,因搞商业活动遇到挫折想不开,于是从7楼跳楼自杀,一下跳到从楼下路过的师妹杨某身上,身负重伤的女同学经抢救死亡,即活活被砸死了。邓某没死成,被公安局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抓进看守所,一审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上诉后中院改判成缓刑,立即释放。朱律师,自杀不成却杀死了他人,社会真是无奇不有,自杀在我国是不是构成犯罪?为什么砸死他人还能判个缓刑?

朱:自杀在中国不构成犯罪,按中国的犯罪的理论,对他人或社会有危害性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国家却不这样认为, 认为你的身体就是国家的,禁止自杀,自杀未成还要拉去坐牢。大学生邓某为什么差一点去坐牢呢?因为他自杀时发生意外,跳下砸在他人身上,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但在法律上,却被认定为你应当想到却没有想到,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所以在法律称之为过失,于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此罪判个三年五年也不算重,但是邓某也是聪明人,在法庭上愿意尽其所能赔47万,但只能分期付款,死者的父母也谅解他了,法官顺手依法依情判个缓刑,也算救他一命。

 

 

张:84日,住在三元里大道的邓先生用视频拍下一名环卫工人虐待小狗的图像。该名穿着环卫工人服装的人残忍用竹竿抛打、浸淹小狗,虐待行为持续了六七分钟,直到小狗被淹死,视频公开后,引起市民热议。朱律师,广州市从71日实施养犬管理条例以来,被人遗弃的流浪狗越来越多,普通市民是不是能捕杀、虐待这些小狗呢?国家法律有无惩罚虐待动物的规定呢?

朱:狗命也是命。许多国家都有动物保护法,我们国家除了法律保护珍稀动物以外,保护普通动物的法律目前还是空白。广州市制定的地方性养狗条例是这样规定的,养狗的人不得虐待狗,否则由公安局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狗主人不得虐待狗,不是狗主人呢?条例就没有规定。所以公安局对这名环卫工人不得处罚。还有,什么是虐待行为?轻微的、较重的、严重的,条例也没有说明。这名环卫工人把狗弄在水里虐待六分钟,直到淹死它,算不算严重的虐待行为?环卫工人还把死狗拖起背在身上走了,是不是打边炉了呢?所以,法律法规还要进一步明细,保护人的法律越来越细化。同样,狗也要享受这种待遇。

播出时间:

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星期六   1800  首播

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星期日   1200  重播

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     星期日   2000  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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