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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2.18 京珠高速缝隙一晚摔死两人

(2009-02-19 10:14:11)
标签:

杂谈

分类: 热点探视
律师认为死者与高速公路应共同担责

  靠椅山隧道位于韶关翁源境内,全长2981米,有“亚洲第一隧道”之称。采用双向分离式设计(即南下车道一个隧道,北上车道一个隧道),在隧道南端出口约3公里处,南下与北上的车道接驳汇合。

  马秋英表示,交汇处有一个1米多宽的缝隙,缝隙离地面约30多米高,既没有防护设施,也没有警告标识。事发当晚,她弟弟就是因为天黑,没有留意到这个缝隙,踩空掉到桥下而死。因此,高速公路方面应该对她弟弟之死负责。

  “已经发生了一次事故,赶到的民警为什么没有赶快在危险的地方竖起警示标志或者封锁现场呢?”沈世坤的哥哥沈世祥指出,如果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责任心更强一些,这场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

  昨天下午,京珠高速公路的业主单位———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路段交通设施齐备,不存在管理不善问题。另外根据国家关于高速公路的管理条例,在高速公路上不允许随便下车。

  针对此事,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指出,这两起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死者与高速公路两方面都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死者应该意识到在高速公路上夜间停车的危险性,不应该走出车外活动;高速公路的投资方和管理方的责任在于对于危险区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及警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死者家属可以委托律师采集诸如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等证据,对高速公路的投资方以及管理方提起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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