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村小伙即将结婚,新房被村长何建华率众强拆,他向村长讨说法,没有;举报,无果;上访,无果;走投无路之际,他只好自救,原始冲动报仇,用射钉枪将村长干掉,自己为自己伸张正义。然后自首。
案情如此明晰简单,适用法律大众也耳熟能详。在慎杀的今天,如此众多的贪官不论多少钱都能逃出一死的日子,贾敬龙一二审未能保命,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于是网上一片为之鸣不平的呼声,众口一词地认为贾敬龙理应保命,激愤型的因果杀人,又有自首情节,也没殃及无辜,为何不能保命呢?为之鸣不平的有许多法学专家,有许多公共媒体社区,有许多与贾素昧平生的人,他们都在呼吁最高法,在法律的框架下不杀贾敬龙。不知最高法听见没有,也不知最高法听进去没有?
农村自村选以来,丢掉了以往的干部为民的传统,多数村长只为自己,欺凌村民,最简单的评判就是今天的村长大多数是当地富翁,而我在农村的时候,村长一般都是村里最穷的人。今非昔比,冰火两重天,村民冷暖自知。
贾敬龙如果逆来顺受,沿街乞讨,踏上漫漫无尽的上访路,这社会就公平了吗?就稳定了吗?以我对中国社会的观察,大部分百姓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不逼到绝境上绝不会做出过分之举,当贾敬龙举起射钉枪时,他的愤怒与无奈到了尽头,走投无路的无奈救济显然救不了他自己,连恶气都不能全出,那我们的社会有没有办法整体自救呢?
2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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