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应坚持“血亲私祭”为本
(2010-04-04 1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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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清明祭扫的形式有两个,1.在家,或者在祠堂祭祀祖先;2.上坟、扫墓,又称“墓祭”。唐柳宗元在《与许京兆书》里,这么描述清明祭扫,“田野道路,仕女遍满,卑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墓”。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即“上父母丘墓”,清明祭扫从本质上讲是“私祭”,祭祀的对象,都要和祭祀者有着血缘亲情,即“血亲”。在清明期间的祭扫,优先的祭扫对象是“血亲”。
有人说,清明节就是对故者的缅怀。我想这样的理解还是比较肤浅的,从根本上说,清明祭扫是对血缘关系的情怀传承。一个是个人情怀,一个是家国情怀,清明节显然更根基于前者。宋代高菊卿诗云:“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这首诗表明,清明祭祀是私人内心世界最纯粹的心灵寻根,纸灰化蝶,泣血杜鹃,大悲大痛之中我们找到了心灵的根,在那里,有灵魂的温暖。
一个人的心灵之旅的终点,是私人情绪的释放,因此,清明节还有个体欢乐的一面,杜甫写道:“十年蹴鞠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人们玩蹴鞠,荡秋千。宋代诗人王禹偁记“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看来清明,人们还得交杯痛饮。属唐人崔护最有闲情,“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清明时节也少不了男女恩爱。
由上,纸灰化蝶,泣血之痛,蹴鞠秋千,花酒佳人,桃花纸鸢,插柳戴柳……都是植根于个人情怀之上的,而非家国情怀。
清明祭扫应该坚持私祭为本,血亲优先。可是,有些地方忽视了清明的血亲私祭之本,推行所谓文化祭祀,如清明节黄帝祭祀,其实,黄帝祭祀分国祭和民祭,国祭始于汉武帝,明清均为三年一祭。民间祭祀黄帝,明清以来,主要活动集中于冬至,而非在清明时节。如果真的重视黄帝祭祀,应该遵循传统,在冬至举行民间祭祀,而不要在清明节,“夺情”民众的血亲祭祀。
还有的人将清明祭扫,歪曲为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以科学和时尚之名鼓动90后决绝清明祭扫,这是极其错误的“夺情”之举。任何民俗节日都需要一定的形式呈现,这是必须的。北方春节吃饺子,情人节送礼物,清明节祭扫……这些都是节日习俗,我们必须坚持。
今天,我们还原清明节真实的人文景象,重建“血亲私祭为本”的习俗大统,这是对民族文化最积极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