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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让“苍蝇”无机可乘

(2009-07-09 12:35:53)
标签:

房产

经济适用房

中低收入家庭

上海

杂谈

分类: 放言轩原创
经济适用房作为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它具有经济性,土地由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减免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价格相对其他商品房来说较为便宜,能切合中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水平;它还具有适用性,即在房屋设计及建筑上更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非降低建筑标准,品质绝对可以保障。因此,它的出现受到中低收入家庭的热烈欢迎。
然而,就是这么好的东西,最近却状况不断。把经济适用房造成180平方米的大房子,经济适用房摇号出现“六连号”,更有一些开着“宝马”、“奔驰”的大户堂而皇之地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招摇过市……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服务对象到底是谁?那么大面积的房子,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吗?“六连号”这种极低概率事件可能吗?只有一种解释,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成为有缝之蛋,给一些“苍蝇”有可乘之机。他们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让人心寒,毫不掩饰的嚣张行径更是让人不寒而栗。面对这些破坏了规矩,引起了公愤的“苍蝇”,很多人在感叹不公的同时却别无办法,只得选择鱼死网破的方式来应对,号召废止经济适用房制度。
是的,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是一种强烈的抗议,更是一种悲愤的控诉。 依我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存废问题,不需要有争议。国家从1991年就已经开始酝酿经济适用房制度,目的只有一个,让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居者有其屋,可见国家之努力。1998年到2005年,经济适用房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选择。事实充分证明,经济适用房制度是在为中低收入家庭谋福旨,为这部分人的安居乐业做着巨大的贡献。因此,当腐败之手伸向经济适用房时,我们不应该质疑它的可行性,而是应该把精力放在怎么把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好。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很有道理。面对腐败现象,一方面要加强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健全制度规范,更需要建立监督机制,而不能因噎废食,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而言,上海的措施给了我们一些启示。6月25日,上海经济适用房管理试行办法出台。明确规定:以一房和两房为主,面积控制在40—70平方米,规范了房屋面积,杜绝180平方米的大户型出现;“租售并举”,针对部分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消费能力较弱,但也有购房需求的,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购房款后,可以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在规定年限内分期购买。购房款付清前,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采取这样的形式,让更多家庭提前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实惠。从长远来看,租赁型经适房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细化申请标准,用更加具体的数据来衡量申请人的情况,得出更加全面、真实的结论。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虚假申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诚信系统。一系列的措施使我们有理由期待良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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