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书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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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读书人很多,读书方法也千差万别,显现着不同的风格和特色。网上看到介绍台湾李敖读书,总是把新书拆开重新组合,再读。这实在是富人的读法,或者说是外科医生的读法。穷人买本书说啥也舍不得这么折腾。我在学校上学时,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到图书馆去读。看到自己喜欢的就用个小本子抄,虽然慢,但收获大。然而遇到长篇文章抄不及,只好忍痛割爱。记得我在北方学校里曾经全本抄下了《唐诗一百首》、和现代诗人李瑛的《静静的哨所》,非常高兴,因为不用花钱拥有了两本自己所有的诗集。
(1936年的上海图书馆,图片转自网上)
抄书有所选择,找自己特喜欢的抄,作为资料,随时翻看,常读常新,乐在其中。抄写诗文最大的好处是加深记忆,印象深刻,俗话说读十遍不如写一遍。书写是另一种阅读,慢阅读;书写是另一种快乐,记录的快乐。来到古城后,业余时间开始读《红楼梦》。其中的诗词、谜语、对联我非常细喜欢,有些还似懂非懂,于是还是先抄写,一边抄一边琢磨意思,查找资料,果然就长了不少学问。譬如“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是王熙凤的判词,其中有隐喻,不好理解,在深入阅读中对照抄写的句子,渐渐明白了两句判词虽短,却概括了凤姐从得宠到被休、哭回金陵老家的人生遭际。抄写也是研究分析作品的过程,功夫在抄写之外,阅读的享受却在过程之中。不仅如此,由于偏爱,我还全文抄录了红学家蒋和森先生写于1954年的长达万言的《薛宝钗论》,虽抄得手腕酸痛,然乐不自禁。抄写是慢功,但惟抄写的感受多出看一遍几倍的乐趣,所谓“桃源中人,无论魏晋”。
最有趣的是回乡探亲时,父亲让我去东山下看着自留地的玉米,玉米已经成熟了,怕被偷了或者毁坏掉。我利用野外的清静坐在山坡上抄写《诗经》的一些篇章,每抄一首,翻译一遍,一周下来,抄写并译成新诗的竟有20余首,日记本写了大半本。这个收获令我许多天兴奋不已。将国学经典在抄写中化为自己的学养,像拍照一样清晰地印在记忆的底片上,不仅独享一份旷野阅读的快乐,且特耐回想与品味。
当然,抄写还有一个收获,即练字,把钢笔书写不断的推进,努力达到赏心悦目之境界。看着自己的字在抄写中进步,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可惜,电脑键盘逐渐在取代过往的书写,手书的乐趣与文化感悟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总是怅然若失。当钢笔只是在签名时偶尔把玩一下时,那钢笔倒像是被我遗忘了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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