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血灾”与孕妇无血死亡哪个更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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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消息“湖北大冶1家医院80余人12年前输血感染艾滋病,因医院为手术病人输入了感染艾滋病的血液,致使80人左右感染艾滋病,不少人将艾滋病传给了自己的妻子、孩子,总数大约百人。最早找该院讨说法的一位患者一次性获得补偿19万元,每月500元生活费,后期治疗费也由医院承担,并安排患者孩子到该院上班。后来医院感到承担不起,2007年下半年,该院将赔偿标准改为一次性赔偿9万~10万元,终身免费治疗并发症,近40名患者表示接受此种赔偿....
为何会出现这样大面积艾滋病感染的“血灾”?
为何一个之后还有两个三个?
为何感染了80余人?
一切都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那时候《献血法》还没有颁行,医院用血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来自血液机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血站,另外一个来自献血者提供的血液。报道中称:“金牛镇有几名农民常年向他们医院供血。这几名农民中有四五人曾前往河南卖血,染上了艾滋病回家后,继续向他们医院供血。”....
这场灾难的后果是医院为了偿还赔偿款,工作了20多年的医生从7年前开始,月工资一直是1000多元,没有增加过。
这场灾难的后果是近百人感染了艾滋病,邻居搬迁,孩子上学受到歧视,是无尽的折磨、巨大的后期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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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不由想起2008年某医院孕产妇因为没有得到安全的血液而死亡的事件。当时铺天盖地的职责向“血液供应机构是唯一供血机构”的制度,是《献血法》到底是否应该允许医院采集义务献血者血液然后输给患者的争议。下边摘自“天涯论坛”的帖子就是众多新闻中的一个:
亲眼目睹孕妇大出血母子惨死在**医院“但是这时候规定,大家知道什么是规定吗?关键时刻,规定来了。按国家规定只有血液中心有权利采血,医院用血需要到血液中心,医院采血违法。天啊,都什么时候了,这个时候难道不是人的性命最重要吗,本来情况就危机,本来血型就稀有,好不容易有血源了,竟然还绕这么多弯。
而且血液中心要对血液进行检验才能提供给医院,而这个过程需要三四个小时。周围的人也跟着嚷嚷起来了,意思是人命关天,救人要紧,我想常人都会这么想的。但是,这时候是没人不按照规定执行的。”.....
http://s14/middle/5041cfa9t7daa374ab5ad&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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