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自然惩罚法则”
(2024-08-13 09: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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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家长为了孩子煞费苦心,勤勤恳恳跟在孩子身后,生怕他们受到任何伤害。而在教育心理学中,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了“自然惩罚法则”,他认为:“儿童所受到的处罚,只应是他的过失所招来的自然后果。”
当孩子犯错误时,父母不可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要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而这个“后果”本身对于孩子就是一种印象深刻的“惩罚”。孩子们会在“自然惩罚法则”的作用下,感受到由于自己不当行为带来的身心不悦甚至痛苦,从而使孩子自我反省,自发纠正错误,规范言行,久而久之就能培养出责任心。
心理学家经过调查发现,孩子们在面对父母喋喋不休地指责时,通常会有三种应对方式:第一,正面硬刚;第二,自以为是;第三,顾左右而言他。无论哪种方式,都不利于孩子接受我们的意见。指出错误时父母要做到“温和且坚定”,温和是态度,坚定是原则,父母需要保持冷静,适可而止,才能事半功倍。
任何时候,感性的认识都会比枯燥的说教要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可以积累一些历史上发生的故事、身边人的亲身经历,或者用一些生动的方式让孩子了解一些错误的后果。
作为成人的我们明白,有些错误可以纠正,有些错误将永生无法弥补。一些可能会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危险事情,家长要明令禁止。在向孩子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尽量避免使用一些埋怨、强制的语句,比如“我说什么了,早告诉你了,你不听”“我让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就行了”等。多用正面引导,比如“你总是做危险的事情,爸爸妈妈很担心你”“爸爸妈妈会全力保护你,但你也需要承担后果”等。
(摘自《健康时报》唐博娜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