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辩护团队的“七种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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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
上次参加金牙大状论坛与王思鲁、张元龙等刑辩大咖交流过“顶尖刑事辩护团队”是如何“炼成”的,甚至交流过究竟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还是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的刑事专业部门更具有“实务”优势。我当然是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部门“优势论”的拥趸者,简单一句话“全国最出色的品牌刑事辩护团队鲜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的刑事专业部门不仅具有刑事品牌优势,而且有其他拳头专业部门的案件合作”。我与拍档王永平发起成立的卓凡刑事部(即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依托“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品牌,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服务特色。“品牌”律师辩护团队通过“七种武器”,形成业务“亮点”。
1、律师事务所品牌
国内知名刑事辩护团队绝大部分都是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旗下的刑事专业部门,这就使得这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具有“天然”品牌优势,通过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获得法律服务市场一席之地。也许不少律师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不以为然,但委托人多半都是“看热闹”的“外人”,他们会认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也会认可这些律师事务所旗下的刑事专业部门。专门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要成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毕竟太难,即使“业内”享有崇高地位,但在委托人那里很容易因为缺少这些政府授予的品牌而逊色不少。
2、律师事务所资源
综合律师事务所一方面会按照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模式设立刑事、劳动、行政、婚姻家事等专业部,另一方面会形成几个“拳头”业务部门。这些“拳头”业务部门很容易与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之间形成“资源共享”关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基本是当地“热门”律师事务所,这使得他们比普通律师事务所更容易获得一系列案件资源,这些案件资源可以“转介绍”给专业刑事部门。每一个专业部门都是刑事专业部门的“案源”中介组织,刑事专业部门也可以将自己接收到的案件“转介绍”给相关专业部门,这种优势是“小所”难以具备的。有人撰文批判“什么案件都做”的所是“万金油律师事务所”,这些“高人”怎么不说综合型大学、综合型医院是“万金油”大学、“万金油”医院?这些“高人”难道不清楚大型律师事务所及大型医院、国内外顶尖大学都是“综合型”占绝对多数?一个城市最出名的医院必然是综合型的某“人民医院”、“中心医院”,而不是某“专门医院”。
3、跨专业服务优势
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部门有一个刑事律师事务所不具备的内部优势,那就是跨专业交叉服务。大量“刑民交叉案件”、“刑行交叉案件”案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很容易就可以“跨专业部门合作”获取专业服务上的“强强联合”,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随时获得民事诉讼律师与行政诉讼律师的“火力支援”。我与拍档王永平律师曾办理某邱某等8人贪污案,举行“疑难案件分析会”时就有民商事律师参与交流,他们可以从经济纠纷的角度帮助刑事辩护律师“补强”辩护意见,提出本案不属于刑事犯罪而是施工合同结算纠纷。本案能够在被告人有认罪有退赃的情况下无罪辩护成功,争取到第一季检察院撤诉、第二季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军功章里”也有民商事律师的一半。大量涉及到“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交融的案件,我们刑事部经常与行政诉讼律师特别是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律师交流,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为自己提供技术支持——“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4、跨专业营销效应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营销,其实并不遵循“短板原理”而是遵循“长板原理”,所谓“一俊遮百丑”。只要律师事务所有那么几个品牌专业部门,则该律师事务所就可以通过这几个专业部门形成“拳头”,带动其他专业部门发展。在委托人那里,他认可某一个专业部门,则该部门转介绍给其他部门也会被信任。此外,好的制度可以学习借鉴,甚至人才可以调配,必要时还可以组织跨部门“法律服务团队”,这就使得“品牌”律师辩护团队可以跟着“水涨船高”。每个品牌专业部门都在帮其他部门“站台”,都能得到其他专业部门“站台”,从“一马当先”到“万马奔腾”。卓凡刑事部与卓凡税务部甚至有些律师“交叉办案”、“交叉宣传”,从而为更广阔的的跨专业营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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