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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吵架三原则”:不主动、不逃避、不恋战

(2018-09-20 13:02:57)
标签:

吵架三原则

新浪博客

分类: 法律

2007年开通新浪博客以来,我已经撰写了4252篇文章。其中随笔类1050篇、法律类文章1032篇,基本是每天都有更新。2015年10月到2016年3月曾被“禁言”发文较少,此后发文开始谨慎——保住博客要紧。

我在新浪博客多次遭遇“吵架”,我的原则是不主动、不逃避、不恋战,有些类似于某些男人对付女人的态度——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我基本对“访客”以礼相待,在别人文章下面留言也是“以文会友”为主。博文写了12个年头,虽然被删帖上百篇却依旧能“保存首领”也不容易。251.8万的阅读量,按照“舆情部门”朋友的说法,他们早在我阅读量50万时就“拜读”过,觉得没有太大问题——只是提醒我不要转发那些“来历不明”的文章,我自己写文章会有分寸,而且职业习惯会让我关注材料来源的合法性。

参加律师界“吵架”比较晚,我宁可把“吵架”的时间省下来读读书写写文章,或者喝喝茶聊聊天,自得其乐。第一次“吵架”是2016年初,某律师一篇“如此才气”的辩护词引起众多律师围观,我也应邀写了一篇《优秀的辩护词从哪里来》,大谈律师辩护词的“三性”——规范性、专业性、针对性。后来该律师找到我说百度搜索他的名字就会跳出这篇文章,让我删掉——既然这位律师很在意,我也就照办,不能因为我的文章影响他的工作。当然,这篇文章也引起省高检朱博士的“雄文”,认为我这篇文章存在不足,例如应该优先援引法律规定而不是司法解释、规范性与专业性之间存在重叠部分。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借此认识了朱博士,还每次到广州“骗吃骗喝”打朱博士的“秋风”。后来以市律协名义邀请朱博士来惠州开讲座,也是源自这场“文章公案”。

这几年我更加谨慎自己的言行,一则避免被“舆情部门”删帖甚至“喝茶”,二则也担心引起律师同行的“误会”。一些律师经常给我“带花帽”,让我分享自己的无罪辩护经验、毒品辩护策略,也让我没有太多时间与人发生冲突。主要不是针对我们律师事务所,我一般都是“一笑而过”,最多是要求删帖否则拉黑——要求删帖未果撰文抨击的也就今天才有一例。既然这位律师今天上午表示删除朋友圈全部相关文章,我也就删除了一篇微信公众号中今天的文章。我的另一个微信公众号“广东刑辩律师”基本法律专用微信公众号,“吵架”就用redfoxzhuof微信公众号。

有些同行认为律师不应该参加“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这些同行忽视了律师个人可以拒绝选择办理某些案件,但律师事务所却必须按照司法局、律师协会的要求组织相应的培训与学习。律师事务所必须为全体律师的安全执业提供服务,没有人生活在政治真空中。当然,某些挂靠律师或者揣着律师事务所公章全国游走的个人所律师不一样,他们不需要考虑律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的利益,“站着说话不腰疼”也就在所难免。

我不主动参加“吵架”,但如果有人找上门来,我也不会逃避。当然,如果他按照我的要求删帖,我不会恋战——至于是否“可以成为朋友”或者“恢复朋友关系”,这就要看他是否值得我继续交往。我定期清理朋友圈,那些不能给我带来新知识的“微信好友”以及缺乏互动的“微信好友”会定期被我删除——腾出位置给新的朋友。如果某一天你被我删除了,你应该清楚那是因为你对我没有价值,而且有比你更有价值的人需要你腾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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