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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2017-11-15 19:58:06)
标签:

异地办案

刑事案件

杂谈

分类: 文集

    多年来我绝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熟人介绍”,异地委托的案件也多半是“熟人”推荐的案件。当然,这些年也有些通过网络找过来的“陌生人”案件。“陌生人”关心的是我某一经典案例与他们的案件基本相似,也就会不远千里联系律师,从咨询到委托。如何办理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也有一些心得与大家分享。

 

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1、电话咨询

    通过网络找到办案律师的异地“陌生人”案件,第一步就是电话咨询。委托人如果有诚意,他们必然有能力找到律师电话,寒暄几句后会向律师咨询所遇到的案件。此时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专业让没有谋面的“陌生人”相信你有能力帮助。电话咨询一般不要太长,法条咨询可以详细,司法细节不要讲得太多,这也是规避咨询外地律师然后委托本地律师的某些当事人。

      2、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完成后,最好要求委托人加自己微信。一则通过朋友圈查看委托人是否可靠、何种职业,二则向委托人展示自己的专业资讯,自己不是“江湖游医”而是正规律师。此外微信也方便委托人将案件信息例如拘留通知书、身份证等拍照或扫描穿送过来。律师也可以通过微信向委托人推送自己相类似的经典案例,进一步建立起信任关系

 

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3、委托辩护

    电话咨询与微信咨询结束后,律师就应该与委托人商讨委托辩护事务。律师应该明确服务事项、收费方式,除非是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或很有可能存在冤屈的案件,律师收费应该比正常收费上浮一个档次。既然你是“专业”律师,既然人家“慕名”而来,你收费太低会让委托人对你失去信心,也容易让律师能力效应大打折扣。许多外地“陌生人案件”每年有那么几件就行,体现的是“品牌溢价”,而不是主要案件来源。

      4、收取前期款

   本地办理委托手续很简单,委托人在签署委托代理手续时支付律师费。但异地“陌生人”可能在千里之外甚至数千里之外,他们过来办理手续很不容易。如果他们有诚意,可以转账支付至少30%律师费,然后律师携带律师事务所盖好章的委托手续前往当地与委托人汇合,在入住的宾馆或看守所外办理相关手续。律师一定要受到至少30%的律师费才应该“动身”,没有最终签署委托手续的风险不能由律师来承担。余款则在委托代理手续签署一周内要求委托人付清,律师应该有自己的严谨风格。

 

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5、律师会见

    律师赶往当地第一要完成的是会见,了解基本案情,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讯问了什么、回答了什么。律师见到被羁押人员,既是安抚也是传递信号,有外地专业律师过来帮他。如果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则律师需要与侦查机关协商会见事宜。短期内不能会见的,则可以通过书信与被羁押人员联系。委托人可以跟着律师一起奔走看守所与办案机关之间,也是向委托人展示自己的工作。律师无论是否完成会见,都应该去办案机关提交委托手续,甚至快递律师法律意见书供办案机关参考。

       6、律师走访

    律师到外地办案,毕竟“人生地不熟”有些不方便。其实网络时代律师完全可以通过微信圈与当地“知名”律师取得联系。例如我去北京就联系尚权张雨律师,我去无锡就联系瀛恒张幸律师及开炫虞仕俊律师。这既是“拜码头”向“大哥”请教,也是了解当地办案一些地方性规定。外地律师来惠州办案,我也经常引导他们参观我们卓凡(仲恺)所,交流一下律所建设与团队建设经验,告诉他们去看守所或办案机关的路,顺便小聚一番小酌几杯。

 

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7、律师合作

   律师异地办案,最好在当地请一个律师一起合作。这位合作律师不要求专业能力有多强,主要是方便律师会见与传递材料,毕竟每一次都打飞的到外地会见不太容易。异地律师与本地律师也可以做一些分工,例如异地律师主要是“专业辩护”,本地律师则从事程序性辅助性工作,也就完成“空地搭配”。曾有北京某律师来惠州办案,说监狱会见不方便,我干脆推荐一名监狱“下海”的律师与他合作。

    网络时代要找到“专业”律师其实很容易,可以全国范围内选择辩护律师。网络时代要去异地办案也很容易,可以很快找到当地律师与自己合作,一个负责会见、提交材料、阅卷等程序性事务,一个负责精细化辩护。网络时代,无论是委托人的选择范围还是辩护人的工作范围,都需要“新思维”。

 

异地委托刑事辩护“七件事”

      余安平,广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惠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华全国毒品犯罪辩护联盟广东分部秘书长、全国公司犯罪辩护联盟广东分部秘书长。余律师崇尚“审前辩护”与“无罪辩护”,每年都有一批无罪释放与明显从轻判决的经典案例。联系电话1372508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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