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签署了某死刑复核案件的代理手续,这是我执业近十年来第一次接触死刑复核案件。曾说自己有两项记录多年没有打破,一项是行政案件没有败诉记录,另一项则是刑事案件没有死亡记录。其实这主要不是我水平有多高,而是我分析案件的眼光还不错,而且比较“挑食”。对于完全没有胜算的案件,我更愿意介绍给他人办理——“明知不敌敢于亮剑”的悲壮,不适合律师行业。
我代理的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无论是毒品案件还是杀人案件或者诈骗案件甚至涉黑案件,最多是死缓。那桩耗费了两年精力的524公斤毒品的案件,今年年初也以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告终。该单案件,我们凭经验都知道我的当事人是制毒师傅,参与者只有他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是化学工程师,其他人基本是初中甚至小学水平。但关键证人都不能举证他是制毒师傅,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当然“留有余地”。我经常说,辩护律师不关心当事人做了什么,而是关心当事人说了什么、办案机关调查到什么。辩护律师没有义务帮办案机关举证,法院也不能凭“内心确信”定罪量刑。
这次接触的死刑复核案件,也是毒品案件。曾有文章说毒品案件死刑复核免死辩护“有技巧”,例如数量是否特别巨大、被告人是否主犯、几位被告人是否无法实际区分作用大小、是否存在特情侦查。问题是,如果本案中被告人不存在以上免死情由甚至是第一被告人委托又该如何辩护?而且制造毒品的案件,毒品数量必然巨大,往往是上百公斤打底。这就需要律师去“发现奇迹”,尤其是对两审证据全面审查。
我办理“新案件”的习惯是“全面搜索”相关的裁判文书与律师经典辩护词,从中发现办案规律。“太阳底下无新鲜事物”,我们所经历的事情必然可以从别人的成功经验获得借鉴。律师从不相信“摸着石头过河”,在埋头赶路之余需要抬头看路甚至低头问路。第一次接触死刑复核案件,我需要安排助理花一周的时间收集他人经典案例特别是裁判文书与辩护词,然后去分析案件找到切入点。当然,“草原狼”曹春风律师、“南毒王”惠君琦律师等毒品辩护大咖的死刑复核案件与文章,应该是我未来一周主要阅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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