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律师行业人均收入偏低,律师行业发展健康堪忧

(2017-01-11 08:08:57)
标签:

律师人均收入

二八原则

法律民工

分类: 法律
    法制日报北京19日讯,记者从全国律协召开的学习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律师人数已经突破30万,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最近10年,我国律师人数保持年均9.5%的增速,以每年两万左右的速度增长;律师事务所达到2.5万多家,保持年均7.5%的增速。全国律师党员从2012年底的6.4万多人发展到2015年底的8.7万多人。据统计,2015年全国律师业务总收入679亿元,近八年保持年均12.8%的增速。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33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近10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多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
    有细心的律师用2015年律师行业收入679亿元除以30万律师,发现律师人均收入只有23万元。扣除律师缴纳的税费、社保以及交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律师平均收入不足18万元。按照律师行业“二八定律”,80%的律师收入达不到18万元这个平均值。大部分律师年收入不足10万元,扮演者“法律民工”角色并非虚言。这10万元的收入,要租房甚至买房,要买车,要请客吃饭,很容易入不敷出。
   律师行业收入偏低,这就导致一些律师为了生存不得不沦为穷尽各种手段去获取案源,“地摊律师”、“勾兑律师”甚至“弱势群体律师”也就不雨后春笋般出现。为了生存,一些律师不得不去看守所附近请人或亲自上阵“摆摊设点”,不得不去与办案人员“勾兑分成”,不得不去办“弱势群体”维权。许多律师都是从办理“弱势群体”案件起步的,但一旦发展成熟很快转向为“成功人士”服务 ——长期与“弱势群体”在一起很容易自己也变成“弱势群体”。
   这些律师“赤手空拳”属于“无产阶级”,也就没有中高收入律师那样的“后顾之忧”,很容易采取“过激手段”而不是合法手段来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一方面固然是少数律师自身素质问题,但更多的是律师行业收入偏低所导致。他们的收入“上不来”,如何能够“健康”起来?看到媒体报道中那些无视法律风险的律师多半是低收入群体,甚至为了几千元律师费把自己送入监牢,心痛之余更多是对律师行业收入偏低的追问。
    要改变大部分律师“法律民工”的尴尬局面,就应该全面培育法律服务市场。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法律援助适应范围、定期法律宣传,是有效的发展方向。只有当律师不再是“弱势群体”,他们才会爱惜自己的羽毛。我曾把律师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即生存期(年收入10万元)、发展期(年收入30万元)、稳定期(年收入60万元)、成熟期(年收入100万元)、收获期(年收入300万元),这其实是个金字塔模块。一些律师经常被指责使用非法手段如何如何恶化律师服务市场,其实这是因为这些律师往往还在“生存期”,为了生存岂能顾忌太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