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成立以来,无论是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还是研究公共服务产品,都取得了不少成绩。不过,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却是最“低调”的专门委员会——虽然成员规模最大、参与的律师事务所最多,却“养在深闺人未识”,远不如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那么活跃。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规范作业。
第一,应该完善专门机构。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只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与二三十名委员,却没有下设专门机构。应该下设秘书组、宣传组、联络组、研究组等。秘书组为主任会议与全体会议起草文件,宣传组负责新闻宣传并为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提供通稿,联络组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业务对接,研究组负责设计公共服务产品。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好工作计划,落实到专门小组,这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有韩宁律师这样的“大V”,完全应该把公共服务宣传做得有声有色。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委员的一切活动,都应该作为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的活动来进行宣传。
第二,应该组织专门活动。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是律师协会联系部门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专门委员会,应该定期组织专门活动。以律师协会的名义,定期与政府机关、检法机关、大中学校、企业单位、新闻媒体进行座谈或普法,带着公益心积极参与惠州法治建设。当律师的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访谈等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律协公共法律委展开,律协公共法律委的工作也就得到广泛认可、尊重与配合。这些专门活动,既能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又能密切法律共同体联系,还能改善律师行业形象,也就能够吸引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当律师的公益服务变成专业服务的“试验”,逐渐培养出法律服务需求市场,也就最终推动律师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还应该定期与外地律协公共法律委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帮助惠州律师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三,应该提供专门服务。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应该有自己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将普法、送法、讲法覆盖到惠州各县区乃至各乡镇。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在基层有法制村(居)副主任,在企业有法制副厂长与法制副经理,在学校有法制副校长,在街区有驻城管执法队律师,这已经能够相当部分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惠州律协公共法律委在“全面覆盖”的同时,应该研究可以提供哪些公益法律服务产品,这些工艺法律服务产品既能够被主动接受,又能培育有偿法律服务市场。公益法律咨询、宣讲、法律援助,既要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法律需求问题,又要为有支付能力的法律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体验”。
公共法律委应该是律师协会中最有活力的机构,它是律师行业的公益服务组织,但公益服务不是慈善服务,而是通过“免费”让普通法律消费者获得“服务体验”。当惠州群众通过公益法律服务认识到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也就让大家改变对律师服务的偏见,认同法律服务、购买法律服务,这种公益服务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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