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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出轨,离婚不应该是选项

(2016-11-18 08:41:47)
标签:

林丹出轨

谢杏芳

婚姻保卫战

希拉里

分类: 法律
   林丹出轨满屏都是,一些婚姻家事律师甚至在未雨绸缪考虑离婚问题。作为前婚姻家事律师现刑事辩护律师,我的意见是离婚不应该是选择。
   我曾代理过多年离婚案件,我把我的底线是“尽量不离婚”,除非有家庭暴力、涉赌涉毒、有稳定的婚外情且你不能容忍。甚至许多“老板娘”向我咨询离婚如果仅仅是老公“偷吃”,我都尽量“劝和”,让男方“保证”足矣,除非是屡教不改。当然,我也经常劝女方说,你在家这 么强势,你又不注重自身保养,老公偷吃你也是有责任的。如果能够“和好”,那也是功德一件,“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谁能保证“下一个”会“忠于职守”?
   林丹出轨,选在老婆怀孕期间,这当然是“罪大恶极”。如果没有“偷拍”,他还是阳光无限的“好男人”。林丹老婆谢杏芳此时对林丹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按照“情感”思路要求离婚,其结果是自己成为“离婚女人”,林丹背上“出轨男”的罪名,两败俱伤。第二种是按照“理性”思路捍卫婚姻,打一场“婚姻保卫战”,自己“喂养大”的男人岂能被“狐狸精”勾引走?谢杏芳应该充分利用舆论对自己的同情,“抢回”属于自己的林丹,然后再“回家收拾你”。当年克林顿总统出轨,希拉里并不是选择“离婚”而是选择“谅解”,自己的男人岂能拱手让给她人?
    几年前惠州那次同学聚会,我一位女同学就说听老公这辈子别想离婚了。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事业,哪个女人都别想抢走。我们听了嗔目结舌,细思之下觉得颇有道理。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家庭事业大厦,岂能轻易放弃?这位女同学的观点,后来经常被我引用来劝和那些离婚的“冲动者”。
    林丹出轨,离婚不应该是选项,“婚姻保卫战”才是正理,岂能“便宜”了偷情者?谢杏芳应该与林丹好好谈谈,不要被舆论裹挟——我的离婚律师同行当然希望林丹出轨如同马蓉出轨可以获得法律服务大额进账,但自己一手“养大”的男人岂能拱手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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