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梭烟雨:读了“尚格法律人”转发的一篇文章《法官欣赏的优秀律师十大细节》,感叹之余写一篇《律师欣赏的优秀法官8个细节》予以回应。本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有不少朋友、老乡甚至学生在法院工作,也曾交换过各自喜欢的律师与法官细节要求。闲来写一篇文章,谈谈我对优秀法官的看法。

一、专业
律师最希望遇到一位“专业”的法官,这也就意味着律师不需要“背法条”只需要“谈观点”。律师与法官只能有同一件案件事实、同一个法律依据、同一种判决结果,这才能使得司法审判具有“可预测性”,至少不会偏离太远。当专业律师遇到专业法官时,对相同案情的法律判断“悠然心会”,那是一种惺惺相惜之感。最可怕的是遇到一位“不专业”的法官,总是问你“法律依据”,律师不仅要用适用法律还要普及法律,更要命的是没有法官喜欢“被普法”。
二、严谨
法官需要严谨,他毕竟是法庭的掌控者。法官的严谨,让庭审更有权威性,让诉讼双方严格遵守庭审规则。在对抗式庭审模式下,法官更多是扮演主持人、裁决人角色,而不是沦为“当事方”。法官的严谨,体现在解释规则、归纳辩点、依职权提醒等方面,此时法官不再“抢戏”扮演对方律师(检察官)角色。面对严谨的法官,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才能得到全面尊重。严谨的法官会对时间严格把控,这也让律师可以合理安排工作节奏。
三、简洁
律师希望遇到“简洁”的专业法官。无论是庭审发问还是归纳辩论焦点,简洁的法官向来是“有的放矢”,避免大量时间、文字与精力的浪费。法官简洁,也说明他们经验丰富,知道哪些问题与案件裁决直接相关,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优秀的法官不需要“口水话”,“直奔主题”关心庭审双方有异议的地方足矣。影响案件裁决的事实应该查明清楚,但其他无关痛痒的可以略过,这样的法官给律师一种“成竹在胸”的印象。
四、尽职
法官需要尽职尽责,最关键的是庭审前他应该阅读卷宗材料,知道基本案情。律师面对尽职的法官,只需要提醒法官自己的观点来自卷宗材料即可,法官对这些卷宗材料烂熟于胸,可以很快对律师的意见作出判断。只有尽职的法官才能将自己的专业素养、严谨作风、简洁语言发挥最大效用。“医者父母心”,他们面对的是当事人的身体痛苦。其实法官更应该“父母心”,他们面对的是当事人的人身、财产乃至生命尊严,更需要尽心尽职。
五、原则
法官必须坚持原则,这样的法官才能赢得律师的尊重。法官的原则立场就应该是法律立场,只要“有理有据”就应该支持,只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就应该予以否定,而不能在法律原则立场之外还有其他立场。律师也许会喜欢“无原则”可以被“拉拢”的法官,但内心更多是不屑,更不会有尊重与尊敬。法官有自己的原则立场“依法办事”,即使是被判败诉,律师也会心服口服。法官的原则立场,还体现在他不允许任何人僭越他对审判秩序的控制权,这也使得庭审尤其是刑事庭审尽然有序进行。
六、灵活
优秀的法官当然需要原则性,但不可缺少灵活性。只要不违反基本原则,能够通融的都可以“与人方便”。小到其他律师或助理代签诉讼文书,大到庭后几日内补交证据原件质证,优秀的法官在坚持原则立场的同时,并不拒绝大开方便之门。优秀法官会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而不是“本本主义”。以当事人开庭堵车迟到为例,不仅需要法官坚持“开庭时间”原则,还应该允许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赶过来参加庭审,也是避免“二次诉讼”。法官的灵活应变,更多是一种技巧,例如公诉人或辩护人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可以用轻松语气应对,少一些“硬邦邦”与“冷冰冰”。
七、强势
许多人不喜欢法官强势,其实优秀的法官应该是强势法官。法官强势意味着法庭秩序不会受制于“强势”的案外人,也不会受制于“强势”的诉讼参与人。优秀的法官应该是强势的,只服从法律只尊重证据,而不需要看别人脸色。当然,也只有“自己干净”的法官才能强势,可以无视“领导意见”。无论是“财大气粗”的民商事当事人还是“位高权重”的行政诉讼当事人甚至动辄“强势侦查”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强势法官都可以“以我为主”。这些强势法官的存在,才使得“力量不平等”的当事人获得“法律上的平等”,实现法律诉讼的公平正义。
八、友善
律师都希望遇到友善的法官,这些法官对律师没有行业的“傲慢与偏见”,也没有收入的“羡慕嫉妒恨”,而是对律师“理解包容”友善相待。法官没有趾高气昂,不会制造麻烦,与律师之间更多是工作上的相互配合,这样的法官也容易获得律师认可。及时律师有些疏漏,优秀的法官也可以提醒纠正,而不是冷嘲热讽。优秀的法官应该是律师的朋友,帮助律师成长。执业初期遇到几位友善的法官,是年青律师成长的福音。
律师眼中的优秀法官,不仅把审判当成自己的职业工作,更是把审判当成价值实现的途径。法治建设的进步,需要一批优秀的法官引领司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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