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比特议事规则有十二条之多,主要是谈谈如何“好好议事”、如何“好好说话”。我们经常存在与“不同意见者”交流的问题,这就需要让争论保持在正常交往范围内。不谈罗伯特议事规则,谈谈正常交流的“四项基本原则”。
1、尊重劳动成果原则
别人的原创文章都是“劳动成果”,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本就是一种思想贡献。你可以有不同意见,甚至指出他的文章哪些地方存在事实不清、论证不足,这种批评也是一种指正。但一些人根本不看别人文章如何举例如何论证就加以否定,只能让人生疑——这是来交流还是来吵架?我撰写的法律文章很少遇到“不尊重劳动成果”的,毕竟律师都懂的如何“有理有据”,而且“不同意你的意见”需要举证反驳。我撰写的历史文章一般也能得到尊重,毕竟许多历史细节不是“常识”可以想当然否定。不过,我的随笔文章却会被质疑,毕竟专业化要求不高,这也说明专家只在专业范围内才是行家。
2、尊重他人尊严原则
尊重他人尊严,适用于读者对作者,也适用于作者对读者,交流双方都需要尊重人格尊严,否则就是泼妇骂街。虽然“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既然是交流双方就应该尊重对方地位,例如法庭上双方代理人互相认可对方“有资质”。能不能尊重他人尊严,很容易成为交流能否持续下去的关键。“一言不合”往往不是在事实证据上存在差异,而是因为语言、语气让人不舒服。那些使用不敬、不雅字句的交流者,必然会被“自卫反击”。“不抵抗主义”不适用于语言文字交流,我从不相信“水落石出”——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迟到的清白就是伪清白。
3、尊重基本事实原则
蔡元培曾认为任何理论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据”都可以被包容,交流中只要尊重基本事实,基本可以得出较为中肯的结论。就象讨论三国“曹操是否是成功的老板”,一方面可以见仁见智,另一方面需要有理有据。交流者之间只能有一个客观事实,你的举证、反证必然是“用事实说话”,“小说家之言”可以作为一些谈资。当然,如果连基本事实都不承认,那么这种交流及时尊重创作劳动者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也不可能深入。一个无视基本事实的人,要么认知太少要么习惯撒谎,与这种人交流没有意义——浪费别人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可以趁机写篇文章或读读书。
4、尊重逻辑推演原则
逻辑思维是人的认识高级阶段,常见的逻辑思维包括归纳法、演绎法、全称判断、特称判断等。“全称判断命题”它可以广泛使用,但只要有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特称判断命题”只是表示有某种特定形态,但证明效力较小。在交流中,对方用全称判断你可以举反例否定,但特称判断你即使拿出反例也不能否定他的观点只能是“共存共荣”,这就需要“概率”知识,需要统计数据。尊重逻辑推演不仅是尊重事实尊重判断,也是使得交流进入“精确论证”阶段。有人提出十年内战时期毛的方向是正确的,抗日战争毛的方向是正确的,解放战争时期毛的方向是正确的,所有毛的方向是正确的的方向,这是“不完全归纳法”,只能得出“或然”结论而不是“必然”结论,这就有了“众所周知”的“浩劫”。逻辑的基础是数学,及时没有读过逻辑学,但只要读过数学甚至只要读过中学数学就应该有基本的“逻辑思维”。
交流就是“好好说话”尤其是在“陌生人时代”。“我不认识你,对人不对事”不是免责条款,违反四个“尊重”原则的交流其实就是对他人的傲慢与刁难,交流也就难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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