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成为服务组织,有责任感的律师需要积极加入
(2016-05-30 07:11:09)
标签:
律师袍
职业装
深圳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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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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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律师协会对不穿律师袍参加庭审的律师进行“罚款”等处罚引起网上热议,许多人担心律师协会从律师的服务组织即“娘家”变成管制律师的组织即“婆家”。要推动律师协会成为服务组织,致力于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有责任感的律师不能充当旁观者。
大学时我曾鼓动同学参加学生会组织、团委组织甚至党组织,理由是“与其让他们占着这些位置不干什么好事,不如我们占着这些位置不干什么坏事,也许还能干些好事”。这种观点虽然有胡适“好人政府”之嫌,但毕竟“好人政府”比“坏人政府”要好。许多地方新政村“黑恶化”,很大程度上就是乡村“有责任感”的精英群体流入城市,“村霸”取代了“学霸”。
律师维权也是如此,每次律师协会换届,有责任感的律师应该积极加入,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既能把律师协会变成业务交流平台,又能把律师协会变成律师服务组织,更多是“娘家”而不是“婆家”。
许褚赤膊上阵多中了几箭,鲁迅说“活该,谁叫你不穿盔甲”。律师上阵“厮杀”难免遭受羽箭,需要穿上“盔甲”,这才能更好为委托人“效力”。律师的“盔甲”就是律师协会的“集体抱团保护”,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律师不穿律师袍,在惠州等地多次出现,一般法官仅仅要求穿正装就行,不做强求。律师没有法定职业装,不是执法司法人员那样需要通过“职业装”来标明公权力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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