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一梭烟雨-余律师
一梭烟雨-余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9,019
  • 关注人气:3,253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院应该关注律师“讲什么”,而不是关心律师“穿什么”

(2016-04-19 12:44:29)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律师穿什么

律师讲什么

分类: 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4月13日一纸令下,律师从5月1日开始需要“职业着装”,否则就有可能被法官警告、训诫甚至责令退庭。最高人民法院花大精力关心律师“穿什么”,而不是高度关注律师“讲什么”,是否有些舍本逐末?
    律师当然需要“严肃着装”,是否着律师袍等“职业装”应该是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即使要“行政强制”也应该是司法行政部门明文规定,而不应该是法院越俎代庖的“强迫命令”。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对于重大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往往愿意穿律师袍出庭,这应该是律师的“选择自由”,法院可以“建议”或者“鼓励”,而不应该“自命”为律师的“管理机关”,动辄以法院的“规定”来硬性约束。合理合法的方式,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文予以“要求”,而不是法院来代替司法行政部门与律师行业自律部门来对规定律师“穿什么”。
    法院应该关注律师“讲什么”,对于“无论律师怎么讲,法官都这样判”的剥夺律师代理权乃至辩护权的行为,才是法院应该关心与关注的。法院更应该出台的不是关心律师“职业着装”,而是关注法官“专业判案”,例如要求法官全面回应律师等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无论是否采纳其意见,都应该逐一说明理由。这才能充分保证法院判决的权威性,这才有普通人“看得见”的公平公正。
   “有权不可任性”,人民法院更应该严守“审判机关”的法定立场,避免试图扮演司法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的“越权”与“滥权”,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