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最大的满足是当事人的肯定
(2016-03-10 10:21:17)
标签:
律师当事人肯定检察官 |
分类: 法律 |
昨天去深圳办案,接到当事人电话,行政诉讼“大逆转”,他们很感谢。上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说对判决很满意,也是对律师表示感谢。律师最大的满足其实就是当事人的肯定,它意味着律师的服务是有实际效果。
我比较喜欢群体案件特别是团伙犯罪案件,此时只要某律师表现得比其他律师强那么一点点,当事人都会对该律师刮目相看。一些律师同行取笑说,某律师你不要讲的太多了,不然你的发言就涵盖我的辩护内容了,我重复吧法官又制止,我不重复吧当事人又说我没有尽职辩护。
刑事辩护中,如果我一个人代理,则我从程序规则、主观证据、客观证据讲到逻辑阐释和司法实践;如果是两名律师出庭,则分工协助,我负责客观证据、逻辑阐释与司法实践;三名律师帮不同被告人出庭,我则负责逻辑阐释与司法实践;四名律师帮不同被告人出庭则我负责逻辑阐释;更多的团队律师出庭,我则充当“自由人”,查漏补缺、总结陈词。曾与三名同事一起为某贪污贿赂案件中3名被告人,其他3名同时分别负责主观证据、客观证据与程序、逻辑阐释与司法实践,我则扮演“自由人”角色,似乎更喜欢热闹。
律师通过个案的有效辩护,推动者司法案件办理的完善。曾与某检察官交流,他说现在检察院很谨慎,对侦查机关交来的材料,一定会认真核实,例如未成年人有没有成年人陪同接受询问、询问地点是否合法、涉及到重量是否有当场指认并称重的笔录、涉及到数量是否有当场指认并清点的笔录、涉及到财产是否有物价鉴定笔录、涉及到询问笔录与询问笔录是否有雷同部分(特别是错别字也雷同),这几年侦查机关办案逐渐规范化,律师群体也是功不可没。
有一位法官明确说,某律师我不喜欢开你的庭,总是做无罪辩护,哪有那么多无罪,即使有无罪谁能判那么多无罪?不过,如果有亲戚朋友需要律师,我还是喜欢你这种律师,能够据理力争用证据说话。我回答说,律师也真不容易,你们不是因为 自己的案件不喜欢我们,就是因为别人的案件不喜欢我们。“只讲证据与法律”的律师在两种情况下当事人比较青睐,第一种是重大敏感案件,没有人愿意“趟浑水”;第二种是事实清楚的案件,没办法“趟浑水”。
律师的工作不仅得到当事人肯定,而且得到“对家”的肯定。这也说明律师群体逐渐走向成熟,决定司法案件的不再是权力与金钱,法律的权威一定程度上也得以体现。律师要逐渐得到社会认可与尊重,需要通过自己的业务能力给大家带来“看得见”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