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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放开债务人财产查询的“打击老赖”都是耍流氓

(2016-03-09 10:52:54)
标签:

打击老赖

财产隐私

律师查询

片面抗战

分类: 法律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又是限制“老赖”高消费又是司法拘留又是列入“失信”黑名单又是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看起来似乎是“动真格”要打击“老赖”,却不愿意放开对债务人财产查询的“私密保护”,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真正打击“老赖”很简单,那就是放开对债务人财产的“私密保护”——只要法院立案,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律师查询债务人及其配偶名下全部财产。目前无论是银行还是国土部门还是房产部门以及公司登记部门,即使律师立案后查询,也是设置诸多障碍,“内部档案”秘不示人,如同党史资料一样“高度保密”。如果说党史资料“保密”是出于政治考虑不是普通小民可以理解,那么财产登记资料“保密”只能是成为“老赖”的“保护人”——一方面“打击老赖”另一方面“保护老赖”,这样的举措如同烧一把火又浇一瓢水,如何能够煮沸汤锅?
      国家应该全面放开对债务人名下财产及配偶财产的登记查询,即使债务人的“个人隐私”在债权人面前应该不包括“财产隐私”。至于担心滥用财产保全权,国家立法完全可以明确哪些无需不提供财产担保哪些必须提供财产担保。如果是担心律师泄露债务人财产信息,国家立法可以明确律师的保密义务与泄密责任。许多时候,律师只能通过私人关系查询到债务人及其配偶名下财产,然后向财产登记部门查询,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增加人情成本甚至可能陷朋友于不义。
      目前这种仅仅依靠司法机关来打击“老赖”的行为,让我想起抗日战争时期我党批评国民政府的一句话,单纯依靠政府和军队的“片面”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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