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喜欢免费提供服务,除非是传教士或宣传家,他们以灌输一种理念为自己的工作。律师当然不是灌输或洗脑,他们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虽然不提供“商品”但他们提供“劳务”。
从事律师行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本科毕业,第二通过司法考试,第三实习满一年。许多人把时间花在享受生活时,准备从事律师的“有志青年”必须埋头苦读法律书刊,而且要尽量参加辩论赛、演讲比赛、话剧社等“口才训练”,甚至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做律师意味着要吃苦耐劳,“食少而事繁”即使聪明如诸葛亮也顶不住。
考过了司法考试,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从“学徒”干起。开车喝酒赶材料,立案善后写文章,熬过了至少12个月才能“开张”自己做律师。此时没有“师傅”发工资,也就只能“独立觅食”,还要向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缴纳各种费用,免费服务对他们而言那是一种奢侈。经过三五年摸爬滚打,熬过了“生存期”进入“发展期”,这才可以喘口气。买车买房压力山大,他们光鲜的背后辛苦有谁知?
律师不喜欢提供免费服务,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背后有着高昂的成本,另一方面收费服务也是对自身价值的尊重。许多律师都有经验,给外商提供法律服务即使是咨询法律服务,人家也会主动付费,劳动创造价值。一些同事说不要跟老板做朋友,人家习惯免费获得服务。我的观点是,与老板做朋友应该是他获得更坦诚服务的理由而不是减免服务费的理由。即使是一些律师从发展期进入稳定期甚至成熟期、收获期,提供免费服务也应该仅限于亲戚朋友或公益慈善。律师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一个“懂规矩”的客户对律师而言可以更多一些“人情加分”。
律师似乎也不喜欢别人提供免费服务,无论是去饮食店还是书店,“免单”总会让自己过意不去,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惺惺相惜。当然,亲戚朋友老乡同学的法律咨询还是可以,律师并不是商人,内心世界依旧是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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